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
你们关于认定慈善组织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之前就已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符合慈善组织相关情况,同意认定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为慈善组织。
特此批复。
2021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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