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8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区管支线道路、里巷等公共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和技术保障;承担区河长制等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内设5个职能股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
1.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967,496.1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73,222.12元,下降43.74%,主要原因是:排水养护经费较上年减少。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382,349.50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144,538.7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6,608.30元,占99.79%;其他收入15,741.20元,占0.21%。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56,636.77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5,411,230.56元,主要原因是:排水养护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491,659.77元,占83.64%;项目支出1,464,977.00元,占16.36%。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86,248.30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9,468.50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86,248.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16,770.50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6,248.3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025.12元,占8.80%;卫生健康支出270,815.72元,占3.67%;城乡社区支出6,465,407.46元,占87.5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86,24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3,000元,支出决算为325,024.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3,000元,支出决算为325,00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9,800元,支出决算为243,7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200元,支出决算为27,08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报销药费较少。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72,000元,支出决算为6,404,53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1,22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去世,该款项为申请的抚恤金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9,64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援甘干部补助,使用上年结转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载全和平区的防汛工作,该款项为年中申请的防汛经费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366,248.3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96,770.5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050,626.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3,8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3,8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3,8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共有车辆17辆,其中: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排水作业用车16辆,防汛越野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已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464,977.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报)(2).docx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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