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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5    发布者:区财政局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6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6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7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为法人、公民办理国内、涉外及涉台、港、澳经济类、民事类公证事项,依法出具公证书;承办法律援助公证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内设1个职能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和平公证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5.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6.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30,397.6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30,397.63,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首次纳入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30,397.6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930,397.63元,主要原因是:首次纳入决算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893,692.76元,占99.38%;其他收入36,704.87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97,115.4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697,115.46元,主要原因是:首次纳入决算其中:经营支出6,697,115.46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持平,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和平公证处是经费自理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预算绩效。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x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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