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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5    发布者: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4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4

四、支出决算表 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4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5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未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指导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计划,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

(五)负责指导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旧楼区长效管理。

(六)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初审上报。组织实施慈善事业的促进计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婚俗和殡葬改革,依法治理丧葬用品市场。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推动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旧楼区的长效管理。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物业企业在规定项目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

2.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市民政局拟订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告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及时向区民政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后续监管。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内设4个职能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9,478,231.4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627,354.02,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5,597,438.2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1,588,297.52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59,563.57元,占93.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7,444.22元,占6.19%;其他收入50,430.45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4,511,826.0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3,413,398.74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6,134,590.49元,占35.23%;项目支出158,377,235.60元,占64.7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7,965,348.4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815,253.17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43,633.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7,515,940.54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收入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43,633.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00.00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97,921.50元,占99.67%;卫生健康支出496,652.51元,占0.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00.00元,占0.01%;其他支出145,459.96元,占0.06%。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406,6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643,63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400.00元,支出决算为8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补助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36,2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5,783.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行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9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8,477.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生大厦物业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1,1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促进会人员经费及孵化中心运营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148,532,800.00元,支出决算为 125,552,386.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建政建设类经费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57,281.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类经费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964,5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7,33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代管人员减员造成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58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79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7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7,83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协管员工资福利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6,816,200.00元,支出决算为9,410,85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发改委追加项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79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副食品补贴领取人员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2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81,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人员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5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7,363,6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市级补贴增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46,26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人员减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4,11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困供养救助人员减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1,501.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丧葬补贴领取人员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标准完成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9,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98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1,700.00元,支出决算为77,68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97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459.96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6,134,590.4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80,012,784.16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人员经费、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5,687,448.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7,142.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657,382.50元,收入14,587,444.22元,支出18,222,045.8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22,780.9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89,641.50元,增长43.00%,主要原因是:市级公益金类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年末结余和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47,142.26元,比2020年增加194,470.94元,增长76.9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2021年度已对7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7,666,301.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wps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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