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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5    发布者: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4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4

四、支出决算表 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4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为国家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供热,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3)承担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街道综合整修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4)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组织推动冬季清融雪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公园、城市管理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6)负责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7)负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楼宇和商户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签订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监督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废弃物收运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城市管理考核指标和管理制度,并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9)负责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督办有关单位,为大型活动和外事活动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11)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实施园林绿化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职务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损害园林绿化设施行为。

12)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科技项目研究,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

13)负责城市道路运行、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停车相关监督管理。

14)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15)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6)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14个职能科室,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3,588,754.58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6,187.80,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高于上年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273,255.7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4,720,111.5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高于上年度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45,392.69元,占27.61%;其他收入64,627,863.10元,占72.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546,502.6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4,646,693.0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高于上年度其中:基本支出15,663,181.15元,占23.19%;项目支出51,883,321.48元,占76.8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138,392.6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719,364.65元,下降5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财政拨款工程款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38,39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22%,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4,566,268.94元,下降3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程款项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38,392.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645.63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656,443.58元,占2.61%;城乡社区支出23,277,003.48元,占9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300.00元,占0.42%。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074,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38,392.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4,500元,支出决算为733,16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2,300元,支出决算为366,4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5,300元,支出决算为458,20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6,100元,支出决算为183,2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和平区2021年市20项民心工程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专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942,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49,93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人员抚恤金、带薪休假和精神文明创建奖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10,200元,支出决算为291,63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当年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7,000元,支出决算为903,94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压缩成本,节约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686,900元,支出决算为3,338,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当年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6,850,000元,支出决算为6,793,24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压缩成本,节约开支。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5,300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增加和平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780,166.4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88,580.03元,主要原因是发放死亡人员抚恤金、精神文明创建奖其中:人员经费13,583,004.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97,162.1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97,162.19元,比2020年减少38,192.81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压缩成本,节约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73,785.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0,45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926,13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27,200.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76,585.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05,842.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已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0,488,154.0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

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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