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和平区统计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开展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教育、卫生、金融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专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类考核内容相关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内六区及全国友好城区之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497,991.7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65,827.76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增加。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77,676.47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98,633.2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4,884.47元,占97.05%;其他收入202,792.00元,占2.95%。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61,543.77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67,440.4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47,074.16元,占73.56%;项目支出1,814,469.61元,占26.44%。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685,572.3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6,799.76元,下降20.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72,063.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99,620.46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2,063.7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5,361.77元,占8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396.00元,占6.53%;卫生健康支出291,306.00元,占4.36%。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05,9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2,06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7,387.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全额资金,加强与财政沟通,截止到2022年2月已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付本单位物业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482,3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1,46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全额资金,加强与财政沟通,截止到2022年2月余款部分支付。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438.00元,超出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市统计局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核查,追加差旅费。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3,800.00元,支出决算为822,9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预算未计入。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2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1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18,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5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047,074.1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58,981.5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2020年12月底新录用1人。其中:人员经费4,921,082.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25,991.4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5,991.47元,比2020年减少67,377.49元,降低34.84%。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全额资金,加强与财政沟通,部分物业管理费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付。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已对1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14,469.61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10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814,469.61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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