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2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主要职责是维护和平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籍、身份证管理、治安管理、禁毒管理,经济侦查、刑事侦查等;负责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承担执行受审、拘留和逮捕任务,防范、制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内设22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部门(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24,512,284.8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015,683.17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0,871,719.4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8,751,918.52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059,719.44元,占99.65%;其他收入1,812,000.00元,占0.35%。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9,789,247.17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9,933,210.90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其中:基本支出467,250,384.64元,占89.89%;项目支出52,538,862.53元,占10.11%。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22,700,284.8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980,867.57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7,977,24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3,948,395.30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977,247.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00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452,082,694.58元,占87.28%;科学技术支出828,100.00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06,792.61元,占8.00%;卫生健康支出23,589,659.98元,占4.55%。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792,600.00元,支出决算为517,977,24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根据信访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5,515,8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586,88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增长、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687,900.00元,支出决算为95,495,810.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将公安辅警项目经费转入人员经费支出。
3.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进度,剩余尾款剩余部分2022年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658,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758,593.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安辅警纳入基本人员经费支出,故造成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2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48,199.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人员退休,造成社保缴费下降。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536,6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30,05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安辅警纳入基本人员经费支出,故造成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414,600.00元,支出决算为5,414,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和平区政府要求,落实2021年20项民心工程。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5,438,384.6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6,808,847.33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因人员变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长,新增2021年新增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劝业场派出所新址改造两个房屋修缮项目。其中:人员经费390,339,031.9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5,099,352.7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46,056.6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983,943.4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6,056.6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056.6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83,943.4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5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75,099,352.72元,比2020年增加45,861,026.50元,增长156.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公安辅警经费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25,213.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7,502.3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77,49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50,219.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71,521.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76,521.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共有车辆15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公安局和平2021年度已对1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8,853,629.0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19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8,853,629.08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乡、镇、街级部门和单位公开此项内容)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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