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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1    发布者: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8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9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地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推进全区服务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家和我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综合性政策。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五)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政府财政性建设项目。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

(八)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根据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分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粮食调控政策,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负责全区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提出启动我区应急方案和相应行动建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和粮食储备任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本地区价格法制建设,制定并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各项价格改革措施。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制度,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测,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搞好市场价格预测、预报、预警、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提供价格认证和价格信息等服务。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室,下辖1 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082,959.3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82,959.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82,959.3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082,959.3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2,718.81元,占99.99%;其他收入240.52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75,872.9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075,872.9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其中:基本支出8,329,472.95元,占91.78%;项目支出746,400.00元,占8.2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082,718.81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82,718.8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5,632.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075,632.4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5,632.4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4,338.75元,占8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652.77元,占6.65%;卫生健康支出397,640.91元,占4.3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9,075,63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78,000元,支出决算为6,817,218.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工资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5,200元,支出决算为268,1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当年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当年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4,500元,支出决算为313,51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9,400元,支出决算为402,54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4,700元,支出决算为201,10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8,300元,支出决算为252,91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100元,支出决算为17,30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4,000元,支出决算为94,89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000元,支出决算为23,52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和支出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增加培训支出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329,232.4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8,329,232.4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其中:人员经费7,887,842.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41,389.9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00.00元,与2021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8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38,486.93元,比2020年增加438,486.9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和平区公共信用中心纳入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已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46,4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5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46,40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绩效自评表.zip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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