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5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5
四、《支出决算表》.................................. 5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5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5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6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7
二、收入决算情况.................................... 7
三、支出决算情况.................................... 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1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3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4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开展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开展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区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内设3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92,384.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28,173.4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21,897.0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5,581.02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0,552.02元,占99.96%;其他收入1345元,占0.04%。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67,573.5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82,496.9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20,839.02元,占98.65%;项目支出46,734.49元,占1.35%。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91,039.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29,518.4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66,228.5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83,841.9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434.72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5,000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163,333.0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5,568.28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3,333.08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87,3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033.0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987,895.4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04,267.52元,其中:
“污染减排”2,987,895.43元,包括“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941,160.94元,主要用于: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信息调查,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减排专项支出”46,734.49元,主要用于:反映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419,494.0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8,496.3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一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84,679.7元,其中“基本工资”616,30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444,06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绩效工资”815,92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097.9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112,548.9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686.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87.0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797,46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986.4元,其中“退休费”64,46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奖励金”12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元,主要用于:对生病职工及职工家属的慰问金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27.92元,其中“办公费”47,686.8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手续费”534.33元,主要用于:银行各类手续费支出;“取暖费”13,352元,主要用于:单位取暖热力费;“维修(护)费”2,936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培训费”1,65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专用材料费”4,508.35元,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室专用材料;“工会经费”28,59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4.9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57.46元,主要用于:职工食堂原材料费。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2,024.98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5.02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燃油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出国(境)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024.9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4.9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5.02元,主要原因是:全年总体车辆燃油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出国(境)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46,734.49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doc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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