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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02    发布者:区财政局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8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8

四、《支出决算表》.................................. 8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8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8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 1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8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9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9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行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监督管理献血工作,负责献血及血液知识的宣传普及,依法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和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离休、部队离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和协调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国家卫生城区建设活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和平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下辖16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8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口腔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天津市和平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天津市和平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天津市和平区除害消毒站,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16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45,175,708.5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5,353,926.11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增加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634,708,908.7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12,304,464.16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增加专项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650,712.14元,占35.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66,115.00元,占14.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307,471,959.55元,占48.4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7,320,122.01元,占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621,775,746.7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65,411,741.0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8,750,911.99元,占67.35%;项目支出203,024,834.71元,占32.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20,794,943.7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97,352,251.98 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增加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0,087,625.3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2,522,138.1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专项经费以政府性基金形式拨款。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6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300元,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3,600.00元,包括:“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3,600.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

2教育支出 1,124,134.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9,835.40元,其中:

职业教育 1,124,134.76元,包括中专教育 1,124,134.76元,主要用于:卫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423.5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0,423.50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20,423.50元,包括“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20,423.50元,主要用于: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95,337.1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600,838.74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695,337.14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336,152.3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59,184.8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 186,714,629.9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458,364.94元,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0,994,262.81元,包括行政运行 9,884,204.7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8,107.53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综合业务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341,950.52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业务费。

公立医院 22,003,700.68元,包括综合医院”16,007,987.00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和妇产科医院业务支出。中医(民族)医院 4,301,218.86元,主要用于:和平区中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妇幼保健医院 1,380,000.00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其他专科医院” 314,494.82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口腔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4,119,974.79元,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23,121,705.43元,主要用于:和平区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0,998,269.36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医联体工作、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补贴等项目支出。

 “公共卫生 71,632,021.03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9,779,034.66元,主要用于: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卫生监督机构 9,569,081.68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卫生监督所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妇幼保健机构 7,361,997.62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妇儿中心房租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7,112,479.80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的体检工作、健教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4,861,376.76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包含市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专项奖励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939,484.42元,主要用于:慢病示范区建设、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预防经费、精神卫生、抽检经费及其他疾病预防工作支出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996,766.09元,主要用于:突发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1,800.00元,主要用于:和平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相关支出。

 “中医药 326,554.91元,包括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326,554.91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中医治未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计划生育事务 25,039,778.00元,包括计划生育机构 607,379.00元,主要用于:药具站人员经费。计划生育服务 24,282,399.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目标兑现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失独人员保险、失独人员查体、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50,0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042,120.68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11,256,534.56元,主要用于:全区离休老干部的药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 5,184,564.2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医疗养老保险调整、离休药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288,021.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13,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45,593.00元,包括“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145,5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4,410,624.00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4,410,624.00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城市工作、国家卫生城区复审工作、扶贫工作等。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6,499,5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6,499,500.00元,其中:

 “重要商品储备” 6,499,500.00元,包括应急物资储备” 6,499,5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7,643,195.8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383,938.32元,主要原因是未发放创文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4,059,516.92元,其中:基本工资”23,784,767.0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7,766,187.7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 508,163.1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绩效工资 5,558,122.4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278,960.7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 1,363,477.6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3,653.0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0,874.5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76,772.2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 9,643,465.2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544,129.92元,主要用于: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720,943.16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46,727.58元,其中离休费 1,159,106.69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 6,172,336.6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抚恤金 704,457.00元,主要用于:单位病(亡)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生活补助 795,401.9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医疗费补助 11,220,490.5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 奖励金 2,3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92,544.8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2,733,691.37元,其中办公费 377,330.21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书报杂志费等支出。印刷费 4,902.50元,主要用于:单位政策宣传、表证等印刷费用支出。咨询费 69,5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手续费 8,202.15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支出。水费 29,026.38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电费 157,184.37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邮电费 214,998.8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邮寄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取暖费 218,460.9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冬季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24,735.57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差旅费 30,28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在外省市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维修(护)费 191,707.33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以及网络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租赁费 3,812.4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租金。“会议费”206元,主要用于:各类会议指出。培训费 64,414.10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 16,965.19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医疗专用服装等。专用燃料费 1,921.4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设施等的油料支出。劳务费 4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的临时用工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用于专家的劳务费用支出。委托业务费 117,240.00元,主要用于: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334,432.6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 407,920.6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20.9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其他交通费用 315,044.42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4,499.34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其他公用支出。

4、资本性支出 3,26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3,26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94,266,115.00元,支出88,178,494.68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8,178,494.68元,主要原因是 新冠疫情防控新增国债项目。

(二)具体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88,178,494.6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8,178,494.68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 72,086,084.94元,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66,815,154.94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5,270,930.00元,主要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抗疫相关支出” 16,092,409.74元,包括:“其他抗疫相关支出”16,092,409.74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6,149.23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4,179.07 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支出金额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5,820.9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20.9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4,179.07 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28.3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决算一致。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497,678.04元,比2019年减少547,173.13 元,增长(降低)26.76%。主要原因是:疫情节约机关运行开支。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69,518.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50,332.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08,678.1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0,5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1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1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9%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应急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6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63个,涉及金额200,622,924.1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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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30重大公共卫生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31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特殊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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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7和平区发热门诊及隔离点租赁改造(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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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0和平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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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2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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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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