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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MB0Q103171/2022-00050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和平政办〔2022〕5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和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10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10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地铁8号线成都道站房屋征收

区住房建设委

202212

2

和平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区住房建设委

202212

3

制定和平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

4

制定和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

202212

5

制定天津市和平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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