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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MB0Q103171/2020-01318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和平政办〔2020〕9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失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到2022年,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实施中小学德育创新改革工程。坚持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基本遵循,拓展育人路径,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创建一批德育工作协同创新示范校,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落实《和平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成立区、校两级思政课程教研指导机构,设立教研员与思政课教师联合教研共同体,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每学年至少举行1次德育工作交流会议,每两年举办1次班主任技能大赛。建设全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网络教学资源库,分学科编写德育渗透知识点,遴选200个德育示范教案,创建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品德教育示范校。

2.实施智育水平提升工程。不断深化素养导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持续完善“围绕核心素养、指向未来能力、内容生本多元、区域特色鲜明”的学校课程体系,逐步形成新时代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平模式。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深入探索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差异化教学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小组合作、走班制、学长制、师徒制等新型教学组织模式,不断完善“符合认知规律、融合信息技术、自主灵活高效、激发个性潜能”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根本转变。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教学管理,开发基于学科的综合化课程资源,打造精品课堂,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发展。深入实施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进行拓展训练,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实现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坚持健康第一,制定并落实《和平区体育教学进度指导意见》及《和平区体育课堂教学规范和基本质量要求》。实施体育新课程推广,将运动技能测试纳入体育中考。科学安排大课间活动,结合“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创新“小场地”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实现阳光体育运动全覆盖。开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活动,实现阳光体育运动全覆盖。深入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推进项目,完善青少年足球联赛制度,构建多项目区校班三级竞赛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市级“满天星”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和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成立田径、足球等项目区级训练队,定期开展田径运动会等十项区级体育竞赛活动,形成“面向人人、班班参与、校校组织、层层选拔”的竞赛格局。精准做好中小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控长效机制,提高防控能力。

4.实施美育提升行动。创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美育现代化示范区。制定《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高质量艺术教学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学科美育指南,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到2025年,培养30名艺术学科带头人、300名中青年艺术骨干教师,建成一批艺术教育工作室、名师带教协作组。每年创建区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校不少于4所,推出包含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民族文化等形式和内容的津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精品课程。坚持每年举办春秋两季“阳光下成长”和平区学校文艺展演,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美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行动,各学校每学年要举办“班集合唱”的集中展示。

5.实施劳动育人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研究制定《和平区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建立区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机制,建设区级劳动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劳动教育示范区和特色学校,完善社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劳动教育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级综合实践基地校和特色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举行优秀课例和教学成果示范展示,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学科教学和学校活动,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二)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对2008年底前建成的中小学平房校舍进行鉴定,2020年完成鉴定任务。对鉴定为C级的约8.5万平方米校舍进行提升改造,2020年提升改造2 万平方米,2021年提升改造5万平方米,2022年提升改造1.5万平方米。(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和平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推进中小学校舍建设。2022年前,通过新建、改扩建、租用、合作办学等形式,补齐13.6万平方米校舍缺口。落实补齐学位短板、调整优化招生入学政策等各项措施,确保全区小学、初中学校规模均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学校规模和班级学生数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和平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提升改造中小学校体育场馆。采取改扩建、利用学校地下室改建、租赁校外体育场馆(步行10分钟内到达)、校际共享等方式,补齐31万平方米的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确保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和10.2平方米以上。(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和平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置。按照教育部初中物理等6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本市中小学音体美装备标准,投入约1000万元,新增配置4万台(套件)中小学教学仪器,确保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和2500元以上。制定实施加强中小学实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调整优化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流程,加强实验教学监管与指导,切实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确保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演示实验、动手实验和实践调查等开出率达到100%。(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公安和平分局)

(六)加强数字校园建设。完善和平区教育城域网的管理机制体制,健全主干网安全运行管理体系,规范IP地址管理,保障和平区教育城域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提供安全稳定的信息基础设施;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平智慧校园,在已经实现“一人一空间”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人人用空间”。遴选不少于5个“和平智慧校园”应用优秀学校进行展示推广,积极参与2020年度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或高水平师范大学进行战略合作,开设人工智能编程课程。遴选校长教师分别开展智能教育领导力研修和教学能力研修。采集教师教育教学研修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教师大数据,建立教师数字画像,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区教育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七)补充中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在核定编制内补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教育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体育、科技、艺术等相关教育服务。(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八)实施中小学杰出津门校长、班主任、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制定优秀人才培训计划,对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培训以及按学科、学段分层培训。组织教师培训者队伍开发培训课程,逐步形成丰富有序的培训课程资源。依托新一届“和平杯”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由和平区优秀人才组成的培训者队伍为竞赛指导,开展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及竞赛。组织新教师学科德育、学科思政专项培训。依托“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培养引进一批政治过硬的教育家型名师、名校长。(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九)加强中小学骨干师资梯队建设。统筹规划市、区、校三级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系统实施骨干教师培养、申请、认定工作。制定《和平区第二期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平区第三期名教师、和平区第五届学科首席教师培养与管理实施意见》;组织优秀教育人才培训,巩固以教育领军人才为塔尖,以名教师、学科首席教师为塔体,以区、校级学科带头人和新锐教师为塔基的区域教育人才队伍塔式结构;指导学校制定校级学科带头人和新锐教师培养与管理方案;开展各级各类培训,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推优工作做好准备。(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出台方案,明确教育职责。和平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2019年印发《和平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和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制定了“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目标,明确了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职责,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确保教育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制定《和平区教育部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实施方案》,并结合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不断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教育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列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二)统筹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规定,根据区域财力状况结合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好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教育部门年度专项资金,细化项目预算和三年支出规划,重点保障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投入。(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三)完善市、区两级教育领域财权事权分担机制。按照履行市、区两级教育领域财权事权的责任。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强化政府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加快推进我区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界定财政与教育领域事权,规范支出责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出责任,完善预算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统筹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加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形成良性互动,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帮扶支教激励机制。对参与结对帮扶或区域发展共同体的中小学干部教师,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增加派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奖励帮扶支教的干部教师。(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合作交流办)

(五)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管理。依据《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确定的编制标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抓手,对照评估指标,找准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区教育局)

(二)强化督导推动。开展优质均衡自查摸底。根据优质均衡实施办法,组织各校进行自查,摸清家底,制定缺口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优质均衡标准及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可行的方案,确定完成时间,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围绕优质均衡中的政策统筹、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扎实整改。组织专门人员按照优质均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评估,为各校找准问题,测算差距。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1日废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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