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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和天津市应急管理经历了理念的革新和体制机制的重塑。为有效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依据我区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和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制定的必要性

《天津市和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应急预案管理,强化了应急预案衔接,实现了市、区和基层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灾种全覆盖。

(二)因机构改革,我区不少部门(单位)的职能有了较大调整,还相应组建了一些新部门。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需进行调整,从而确保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按照职责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靠前作为、密切合作,把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三)根据20221月发布的《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附则和附件九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通过明确上述内容,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为依据,遵循市级专项预案明确的灾害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并完善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在上位预案的指导下,完善了和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责,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现场指挥部设立及职责,突出以实践为导向,切实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监测与预警。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四)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响应升级、新闻报道和应急结束。规定了应急响应启动和结束的实施主体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本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措施;明确了响应升级的条件;完善了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等。整体内容以本区实际出发,结合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点,突出实战实效。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和总结评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和本级总体预案的内容,结合实际,完善了善后处置和社会救助具体工作举措,做到统筹兼顾,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归档。

(六)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和装备保障等方面内容,突出平战结合,一体推进。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了特种设备宣传教育、培训的部门(单位)及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和应急演练计划,明确了应急演练的周期。

(八)附则。包括责任与奖惩、涉外情况和预案管理。根据上位预案有关要求,明确了预案执行中的责任与奖惩措施,明确了本预案的解释主体和有效时间。

(九)附件。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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