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和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2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按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和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防治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我区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和《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21号),从和平区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预案》。

二、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启动应急预案,保持各环节高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预案》在编制过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对区级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构建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体系,确保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3)科学处置,整合资源。《预案》在编制过程中整合各方面资源,结合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特点,采用先进的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并充分利用专业和企业救援力量,整合现有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处置。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8个部分,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实。

一是规范预案程序对实战的牵引作用,明确四级应急响应和分级响应权限,确保环境应急响应效率,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是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明确各相关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职责,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体系,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各单位作用。

三是形成科学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整合现有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处置。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