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930日,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平政办规〔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结合和平区自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1〕9 号)、《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平区起草了《实施方案》,规定了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并征求区政府办以及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实施方案》既符合和平区实际,也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一致,为方案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为美丽和平建设贡献力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区街统筹、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和平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众健康。

三、《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力打造城市管理“绣和平”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单位,指导社区、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学校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切实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和行动自觉,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一起走”、“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会、家庭积极参与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进行全面铺开与个性亮点相结合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区内媒体宣传报道频次,全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成效。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主要内容涵盖:

1、未来五年内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阶段性完成目标

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全区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具体要求

4、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五、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1、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

2、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3、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建立“区考街”、“街考社区”两级联合考核,善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体系,“红黑榜”形式通报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督促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源头投放个人或单位、收运单位(企业)依法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监督管理。

4、强化执法检查。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压实属地执法责任,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处罚标准和流程,用好执法“利器”,促进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5、提升科技支撑。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运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综合分析研判垃圾分类保障重点及推进方向。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