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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1-9月份执法数据情况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发布者:法制办

区建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编委办、区台办、区房管局、规划和平分局、区保密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南营门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好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按照春江区长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情况”第十期上的批示要求:“特别是行政执法零记录的单位要抓紧对应职权依法履职。”区政府法制办结合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和1-9月份执法监督平台数据运行情况,现将强化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等职权并及时上传执法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对应《天津市和平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信息表(2018年1-9月)》,及时查找执法问题,凡是到目前为止有行政处罚权,但行政执法仍为零的单位要尽快按照平台上录入的行政处罚职权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权,尽快消除“零处罚”,甚至是“零执法”的情况。

二、请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产生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为依法行政考核数字依据。

、区政府法制办将结合今年开展的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加大平台工作的督办问责力度,以信息归集及时、内容全面规范、平台运行稳定为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视情况予以督办、限期整改、通报和问责。

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区政府法制办联系。

联系电话:23196639     电子邮箱:tjhp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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