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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和平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以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为理论指导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工作效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区属行政执法主体(33:区档案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民宗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国动办、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局、区统计局及六个街道办事处。

(二)执法人员、法制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全区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备案在册的行政执法人员共916人,其中今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79人,因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等注销执法证件114件。

2.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单设法制科的有7个,由党政办公室、业务科室加挂法制科牌子的26个,配备有法制审核人员73名,符合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执法人员总数5%的工作要求,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全部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审核把关。

3.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目前我区33个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69台,基本达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每四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的工作要求。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及信息公示情况

1.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全年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我区行政执法案件7801件,其中行政检查660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84.7%,行政处罚1197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15.3%,全区人均办案量为8.5件。

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对外公示全区各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的相关数据,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归集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行政处罚案卷,统一主动公开,在天津市司法局官网进行集中公示。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落实

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度典型差案”“示范优案评选结果和部署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学习行政执法典型差案示范优案,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做好今年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紧紧围绕区领导批示要求,有力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202322日,伟铭区长在《和平区2022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区司法局的统筹推动下,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在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极大地推进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成绩应予充分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在队伍的专业化素养提升上下功夫,在三项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立新功!

(二)加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闭环

1.制定印发天津市和平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研究,共同解决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问题,统筹协调推动我区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实施方案在我区见行见效。

2.持续完善《和平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执行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和程序,防止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3.严格落实已经印发的《和平区街道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持续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把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全面推进《天津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拆除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执法程序》的贯彻落实,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照修订完善内容进行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落实。积极畅通各街道办事处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咨询反馈,做到及时有效督导化解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落实情况交流会,就使用规范、标准等进行学习交流,加快落实《程序》各项规定。

(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2023年,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专业属性,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长,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对欠薪、骗保、安全生产、扫黄打非、大气污染防治等涉及到民生的重点领域多次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研究、综合分析、共同研判,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一是集中开展欠薪综合整治。由人社局牵头公安、市场、教育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共开展22批次专项行动,杜绝欠薪隐患,处理欠薪案件48起,为1051人追讨欠薪共计746.67万元;二是全面加强医保领域诈骗的集中检查。由医保局牵头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成立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7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5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全覆盖监管,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依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置;三是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四大安全,开展线上+线下”“不打烊安全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发现问题实行销号处理;四是集中开展文化出版业扫黄打非。由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宣传、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出版物经营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印刷企业等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办结涉出版物案件3起,侵权案件立案3起;五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检查。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54人次,检查施工工地、旧楼改造工地、餐饮油烟净化等点位1664家次,发现风险点位共153处,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优化执法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提质增效

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法治引领,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执法手段,将约谈机制运用到执法过程当中,通过约谈教育的方式,要求违法相对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落实《免罚清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容错机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督促相对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免于受到行政处罚。将创新执法方式柔性执法作为全区各执法部门推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营造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氛围,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执法监管,严守安全生产执法底线

一是编制印发《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保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紧盯危险化学品经营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大部署为依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二是创新安全监管举措,实施区级部门联动巡查、教育局包联检查、校际互查互看、学校自查自纠”“第三方专业机构一年一次安全检测评估“4+1”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不断提升安全执法检查水平。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细,扎实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协调联动,全面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巩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动态更新特种设备两个清单,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闭环、销号管理,严守安全底线。2023年,开展检查2500,提出整改问题85个,排查事故隐患376项,全部整改完成,合格率100%

(六)完善执法协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和平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工作要求,始终遵循权责法定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效能,探索建立了分类分级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的“1+6+N”工作模式:“1”即区网格中心研判市民12345热线反馈问题处理时涉及的疑难执法争议问题,“6”即六个街道综合执法争议协调,“N”即界定多个区属执法部门执法争议问题。通过“1+6+N”执法争议化解模式,梳理形成了《和平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明白纸》,实时总结我区预付卡退费、房屋安全、文旅住宿、市容环境等16大类97项行政执法争议常见问题,明确了责任部门和主要问题的执法依据,在后续执法争议问题处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借鉴指导作用。2023,共协调解决商务文旅住宿纠纷、教育培训、住建城管、违章建筑、排水管理、预付卡退费等方面执法疑难问题239件,其中累计40余件执法争议问题通过《明白纸》快速解决,优化了争议协调程序,高效化解了行政执法争议。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全面正确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奠定坚实的执法基础。

(二)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并对执法信息动态公示。全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的音像记录保存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及时补足专业执法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快培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水平

    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断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部门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各执法部门执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标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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