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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统计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统一指挥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协同高效推动统计监督为着力点,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借助日常统计行政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上级统计督察等活动严查严打统计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2022年,区统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切实做到“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将推动《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落地落实作为扎实做好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局主要领导带头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开展研讨交流,聚力聚焦“关键少数”,推动依法治统“入脑入心”,2022,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法治专题学4,支部组织学习3次。二是坚持集体负责。局党组会每季度定期研究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体研究、集体负责,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坚持骨干培养。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出台《和平区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机制》,形成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坚持“守正创新”。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行动,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街道、进机关、进社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准送达,2022,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开展法治专题宣讲3场,受众百余人次。

(二)积极落实“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规

一是严格压实统计执法责任。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着力构建“强高压、常震慑”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部门联合监管抽查等多种形式,累计开展统计上报单位执法检查30家。二是持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格依照《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上报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约谈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对涉问题统计上报单位相关案件正按程序办理中。三是精细做好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严格对照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0户案卷的自查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裁量准确、案卷档案规范。四是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执法工作。516日,配合市统计局启动2022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抽取确定35家执法检查单位,协助市局执法大队完成抽取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330日至424日,配合市统计局完成35家新增一套表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对错误数据进行审核修正。

按照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对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未存在问题。年来,区统计局没有接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结合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季度上报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同时,没有出现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也没有需要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的情形。

(三)积极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科学化公平化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

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2022年我局在落实“三项制度”过程中做到了职责清晰、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效果良好。包括落实公示制度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执法人员穿着统一的执法服装,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统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做到出示规范统一的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和取证清单等执法文书,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开展执法活动的理由、内容、结果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相关内容。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执法检查信息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以及相关网站进行执法检查信息公示,包括:2022年已上传30条执法检查信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4台执法记录仪,1台笔记本电脑现场录入检查笔录并完成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下一步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和环节,实现了执法过程信息的科学收集、保存、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定统计局重大法治问题审核小组进行法制审核,法治工作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四)通过普法宣传,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探索构建多维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体系。一是深化“五小课堂”特色教育品牌,每周一、五利用晨读时间对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拓展“菜单式”法治宣讲、“互动式”问答宣讲、“引导式”专题宣讲等特色宣讲形式,讲好法治故事,讲深法治理论,强化理念渗透,引导统计机关党员干部坚守法纪红线,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开展专题培训、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累计组织法治小课堂10次。二是聚焦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年定报布置和统计执法检查中深化“嵌入式”普法,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20余场次,受众千余人。三是创新“以案释法”方式,编写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和平政务”官网对外发布。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从2021年开始,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将不再纳入全市行政执法检查证件管理范围,此外,由于国家统计执法证件取得门槛较高,导致我区目前仅有4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相较全区700余户统计上报单位,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和平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加快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用法治之盾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保驾护航。一是全面提升统计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及统计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宪法日的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引导统计上报单位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做好2022年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结合企业违法事实和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做好案件处罚标准裁量,依法依规完成处罚决定告知、公示等相关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反面违法典型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镜为鉴。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在做好新一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关网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统计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快构建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努力打造政治性强作风严谨业务精湛的统计执法队伍用好网上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线上平台,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确保年度培训率、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加强持证人员管理,鼓励统计专业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力争国家级持证人员有所增加。四是依法保障“五经普”顺利开展。组织区经普办深入学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加强普查过程中的统计监督,确保普查程序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此外,结合普法宣传、统计执法,全面规范经济普查行为,确保调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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