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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教育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区教育局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和市区部署安排,对照区教育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现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亮点成效

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针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教师资格的管理、幼儿园的管理、民办教育机构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检查管理等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共进行行政检查51次,其中检查合格50不合格1针对检查不合格事项责令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及时进行整改撰写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各科室职能明确法定职责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2023年底,和平区教育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7人,其中新增执法人员9并从事相应的执法工作。

2.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各科室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学习等专题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依托双随机、一公”监管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严格依据程序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23无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事项发生加强事后公开我局行政检查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行政处罚均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2.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报告的撰写、报送、公开,执法文字、图片等记录的存档等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规范、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由局办公室作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科室,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聘用两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1.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均保证2人以上做好文字、音像等记录,力求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程规范科学合理执行行政执法检查,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推行文明、规范执法。以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为依托,进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反馈,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在执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释法说理。强化教育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提示,向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家长会、学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对学生和家长参加校外培训进行提示,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在职教师的要求,强化内部监管。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相配合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和以案释法。创新安全监管举措,建立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实施“区级部门联动巡查、教育局包联检查、校际互查互看、学校自查自纠”以及“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一年一次的电气、消防、食品等安全检测评估”的“4+1”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不断提升安全执法检查水平。

3.联合部门协力执法。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各部门执法工作职责。联合民政部门、人社部门、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凝聚执法合力,提升联合执法检查效果,提高执法效能。

、存在不足及原因

1.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进一步优化执法员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同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2.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干部存在业务能力较强、法律知识缺乏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专业指导和培训建立符合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特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工作。各项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善,推进教育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强化法治部门队伍建设。通过内部调整和外部引入相结合,充实专业力量,强化人员调配和专业法治人员引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升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记录执法行为,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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