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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委编办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区委编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为指导,按照市委编办有关要求,切实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力加强了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委编办现有1项行政检查职权: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督;1项行政处罚职权:违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管理及违规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全年累计组织行政执法22次,履职率达100%未出现行政执法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二、

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编办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把抽查工作作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抓手,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研究部署会议,传达市委编办有关培训会议精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业务科室组织人员力量,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案,划定抽查范围,明确时间节点,保证执法抽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深入法治宣传利用机构编制工作专项巡查时机,多次深入区属委、办、局,向单位主要领导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强化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责任。结合事业单位各领域改革中机构撤、并、改等具体工作,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时宣讲相关政策规定、操作规程,特别是结合区诚信社会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向“双公示”平台推送执法信息和数据,教育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做好登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事业单位诚信履职的意识,努力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益。

(三)严格执法核查。核查前,执法人员仔细查阅法人登记信息、机构编制历史沿革、人员编制实有情况,做到心中有底。检查中以制度健全、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为标准,以登记管理、财务管理、事业单位履职情况等为主要内容。事先印制统一规范的抽查文书,提前3个工作日向事业单位发送。在实地核查环节,现场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印章、证书使用、财务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现场指导督促;现场无法整改的,请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反馈意见。抽查结果及时上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示。

    三、存在问题

日常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存在对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重视不够、对各项规定认识不全面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筹划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就政策规定、需要把握的重要事项和依据等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职、诚实守信的根本意识。同时,统筹做好年度报告公示、法人登记事项变更和法人证书换发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制度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和联合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监管措施,确保执法力度不削弱,为事业单位最大程度发挥公益效能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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