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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楼街道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小白楼街道办事处继续规范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法治规范行政行为,践行四个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效应对和防范各种风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在更高标准、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提高辖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贯彻和落实市、区关于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依法履行职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使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创新为民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快捷、透明、便民、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对社会的安定繁荣有重要作用。实践表明,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因此构建基层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十分重要。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天津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以及天津市和平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总体要求和思路,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先后制定并通过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小白楼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和举措,从制度层面建立了小白楼街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依规


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可以在辖区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期以来,小白楼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同时,小白楼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全面梳理和审查街道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及时梳理和清理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并执行《小白楼街“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集体领导作用,切实把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的重要措施,促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


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制度,推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积极履行基层行政主体职责,截至目前共依法拆除违法建设101处,167间,5136.5平方米,完成进度100%,完成五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全部任务。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开展不间断巡查治理,全年累计清理占路经营10339次,规范报亭132次,清理乱贴乱画13896处,灯箱广告牌816个;同时为促进《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落实,配合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点建设,小白楼街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184次,出动执法队员182人次,下达提示单143份,有力促进了条例在街域全面的宣传动员和推广落实。


(六)自觉履行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配合做好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制度,为人大、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小白楼街道政务服务和投诉举报电话,向辖区内居民提供政务咨询、维权申诉、违法举报和行政监督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同时依托“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管理平台和为民服务平台对8890市民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依托“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管理信息系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4472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信访工作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矛盾排查和研判力度,落实《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法上访行为。同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表达诉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确保街道和谐稳定。


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街道矛盾调解中心,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参与街道调解工作,多部门有力联动,在基层矛盾形成初期及时介入化解纠纷,成立至今,累计接待来电来访事项107余件,成功办结104件,司法调解97件。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加大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2020年小白楼街道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起,均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出庭,在行政诉讼中,街道能够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建议。


(八)全面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以“学法用法”为抓手,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积极组织街道干部参加天津市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体街道干部按照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要求,登录平台严谨自学并参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有效的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特别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并通过为契机,在全街道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及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待改善。由于基层问题的突发性和复杂性等客观原因,以及缺乏相关风险评估的经验等主观原因,仍存在一些决策未能充分做好事前风险评估和实施事后风险评估的情况,今后有待加强。


二是基层法制体系需完善。机构改革后街道取消了法制科,法制人员多是借调使用,无长期建设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法治建设长期进程。


三是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有待加强。由于街道执法直接面对商户居民,每天有大量巡查和检查等常规执法活动,许多劝导和警告类执法并不适合全部记录,同时又有很多执法过程是突发性,随机性的,导致执法影像记录不全面。


四是基层执法队伍负荷过重,执法效能有待提高。综合执法下沉街道以来,街道执法队伍不仅担负着繁杂的街道执法任务,同时还执行城市管理局下派的各项任务,兼顾很多职能部门的派发任务,导致了基层执法普遍存在事多人少,任务重,执法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2021年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将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及时改进。在今后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培养广大干部遇事先找法,让每一位领导干部不论是谋发展还是促稳定,依法办事都应成为一种前置性要求,促使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三是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做好年度执法学习和考试相关工作,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四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政府。六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目前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总书记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小白楼街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打造阳光高效、公平公正的基层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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