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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政务服务办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市委、区委全面依法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文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依法治市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

(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法治培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并利用书记讲法治讲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每季度开展法治学习,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全面梳理文件,截至目前我办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点依靠和平政务网站和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流程信息;利用“信用和平”平台做好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3600余条及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共完成20件。三是重视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党组书记讲法治讲座,开展《宪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区属各行政单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克服资金困难,坚持聘请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修订《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案卷评查质量管理规定(修订)》,督促律师审卷,强化审批案卷质量管理。五是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自身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所作工作及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述法,自觉接受监督。

三、强化“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压实标准化改革基础推动事项清单颗粒化管理。制定更新公布了和平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平区“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零跑动”“四免”事项清单、“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等。已梳理出“网上办”事项946项、“一次办”事项1010项、“马上办”事项546项落实操作规程规范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高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建设。

2.推进规范化建设质量推动“一窗受理”规范化。推行分类综窗,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办理模式。在和平区6个街道、64个社区设置70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点,形成了“1+6+64”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格局,在各级办事场所落实“一站式”政务服务。除“网上办负面清单”外全区所有事项均可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办理,确保事项能够实现就近可办,“网上办”实际发生率稳定在90%以上。

3.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全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完成全市统一动作的基础上,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持续拓展场景范围,聚焦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审批时间压缩40%、审批环节减少50%,得到企业一致好评。全面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共办理告知承诺23件,优化审批服务1476件,审批改为备案370件,助力企业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环境中自主决策、自由发展。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全区主动评价率99.9%,差评整改率100%。

4.全力推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区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下,区政务服务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并取得积极成效。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论坛”上,和平区获评“2023年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区”,成为全国十五个标杆城区之一,也是天津唯一获得此奖项的城区。

四、存在的不足

(一)“一站式”服务集合程度不够。现有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承载能力有限,总体办公面积偏小,现有条件难以满足更多单位进驻需求。对此我区正积极筹划大厅提升改建,推动更多部门、窗口进驻。

(二)“一窗”综合受理社会化水平不高。由于资金、人员限制,政务中心窗口只实现了部分社会化统一受理,未实现全面社会化统一受理。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区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聚焦区级政务服务在事项办理、数据汇聚、业务协同、特色服务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和存在的短板,发挥各区自主性及创造性,开发更加贴近本区企业群众需求的业务功能,强化数据汇聚统计能力,更好地辅助政策制定和分析决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持续深化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级政务中心,因地制宜推动“只进一扇门”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拓展街道、社区“就近办”办事场景,发挥和平区在民政、残疾人等民生领域的先进经验,组织职能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研究更多适宜开展基层代办的事项,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三)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市、区部署,牵头区各营商环境建设责任部门重点推进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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