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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研究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和平区政府研究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研究室主责主业和工作实际,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目标,加强统筹计划,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系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室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修订完善了研究室党组工作规则和研究室党组讨论决定清单,提高党组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网信工作安全管理,及时修订制定研究室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及实施细则、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抓牢抓实网信安全工作,区政府研究室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聚焦主责主业

密切联系政务监督员,定期向政务监督员发送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政务监督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其政务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对全区热点难点的调查研究,当好“广角镜”“望远镜”“放大镜”,深度挖掘各领域工作亮点,建言献策经济社会发展难点问题,高质量完成《和平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于和平区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调研报告》《树立和践行“全周期管理”理念 提升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现代化治理水平》等一批调研报告,高标准完成各项文稿起草工作,为“双战双赢”献计出力。认真编辑《调研参阅》,多层次、宽领域反映国家政策和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领会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义,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日常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部门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推进研究室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二)增强普法学法

高度重视法律思维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将普法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党员日常学习和日常室务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思维和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工作的意识。结合“七五”普法活动,通过微信群、发放法律读本、张贴宣传画,组织全体干部参与法律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室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全室法治氛围明显提升

(三)强化监督落实

牵头梳理区政府研究室各项制度,完善修订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区政府研究室廉政工作。结合网信工作安全检查,梳理研究室网信工作和保密相关工作的多项制度。牵头制定《政府研究室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工作方案》,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增强制度在学习教育起到的强制性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区政府研究室进行理论学习过程中对相关内容缺乏联系的观点,没能融会贯通,理解还不够透彻,理论学习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二)对具体法律知识的了解还不够精准

区政府研究室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修改重要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联系政务监督员等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对各行业、各领域工作有广泛了解,通过日常业务学习和与相关部门交流学习,研究室干部对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工作中较少涉及执法相关工作,缺乏学深学细的动力,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相对不够深入透彻,文稿起草过程中遇到专业法律知识时需要向专业部门请教,影响文稿的专业性。

(三)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

全室党员干部能够经常性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但存在学习仅停留在研究室内部的问题,没能主动通过“和平夜话”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和“132”工作机制等载体面对面向居民、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普法效果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带头依法决策、述职述等工作,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责任制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持续不断深入开展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展学习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和微信群等在线学习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全室干部结合自身盯口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律素养,使法律更加有效有力支撑研究室各项业务工作。

(三)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工作

结合文件起草、政务公开等工作,健全配套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深度调研,为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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