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gablogo.png关爱版

区住房建设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措施,扎实推进,为我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我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2022开展法治专题学2次,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11

2.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委以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为契机,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涉及我委的考核指标,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严格把关,认真梳理材料,档案独立成卷,全面展现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顺利完成了实地评估阶段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工作。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挂网公示。通过发放读本、自学、微信小知识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各类学习。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将党内监督融入执法监督全过程,着力提升执法监督实效。2022我委一线执法人员共计36名,均符合法定条件。

(二)多措并举,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我委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有“地铁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和平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和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我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做到民主、科学、依法决策。

2.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内容、流程、方式、时限和责任,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都经过严格的法制审核2022年,我委完成各类审核案件20执行率达到100%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国浩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通过组织律师座谈,征求法律意见,公职律师参与的方式,把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化、科学化。

三)加强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整体水平。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市住建委和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发挥部门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日常巡查检查全年组织开展413次行政检查执法,各类专项检查32次,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5份,下达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14份,提出改正意见4972022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行政处罚过程中,均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3.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在全年执法考核中,执法人员全部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加强监督协调,按要求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对执法检查数据进行及时通报,完成全市住建系统绩效考评任务指标。

(四)履行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内容维护,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2022年,我委完成信息公开申请31件。

2.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我委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深入宣讲《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与帮扶企业沟通联系,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加快事项办理速度。2022年,我委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72件,平均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速53%;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10件,平均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提速80%;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27件,平均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完成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受理70处,批复使用资金3400余万元。

(五)多元共治,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2年,我委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8件,民事诉讼案件10件,行政复议案件29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行为。今年,严格按照《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规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的上报程序。2022年,受理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65件,化解历史遗留信访积案15件,我委接到矛盾纠纷案件157件,承办12345平台转办件5778件。

3.加强普法宣传。根据《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单位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以《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信访工作条例》为主线,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政府职权清单梳理和清理工作,使法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六)完善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紧盯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9件,制定我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召开代表委员见面会,加强沟通协调,代表委员同意率100%。二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程序严格审核。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党委会、委务会39次,研究事项358

(七)周密实施,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定期向住建扫黑办区扫黑办报送相关信息,通过排查、检查,认真抓好和平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营造住建领域“无黑无恶”的良好环境。二是认真贯彻区两级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推动189房地产中介企业落实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告知书》189份,推动房地产中介企业在门店内悬挂养老诈骗宣传资料208封,办理公安提示函1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学法用法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二)缺乏专业人才队伍。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人员不足,难以满足日常执法需求。执法人员难以对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宣传方式比较传统。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缺乏新媒体与普法工作的深度融合。宣传效果不够明显,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干部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仍需提升。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继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不断完善全委各项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持续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在执法过程中,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开展以《行政处罚法》和住建系统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为主题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受众率。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