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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和平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效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为推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创造坚强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区医保局严格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照《纲要》和《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监督,各科室具体负责内容,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优化人才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庭审旁听,学习优案差案,按照市医保局下发的学法清单和专业题库组织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开展2次法律知识讲座,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汲取精神力量、增强政治自觉。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全体干部共9人均完成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并通过考试。通过执法培训系统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按照平台课程学习时长、学习内容,安排好学习时间。每人、每年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严明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职位权力,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做到防微杜渐,促进干部廉政素质的提高。签订法律顾问常年聘任合同,通过专业力量为我局提供法务咨询、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医保法制化水平。

    (三)深化政务公开,推动规范权力运行监督

    区医保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图,公开工作人员职责、执法检查情况,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文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的透明公开度,充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和政务服务的质量。

    通过公布投诉电话、通畅投诉渠道、发布举报奖励等方式方法,发动参保人员共同参与基金监管和医保执法监督,逐步构建筑牢围栏、源头防范、全程监管的长效治理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力量,确保医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四)积极开展宣讲,打造精准普法格局

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检查和“双万双服”企业走访,在执法检查和走访的过程中,面向小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普法宣传,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保险法》的宣传普及融入到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精准普法。结合“和平夜话”、“医保政策进社区”活动,联合开封道社区居委会举办“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大力宣传医保基金监督政策法规,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曝光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件,深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医保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建设诚信医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专门成立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对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下设专项行动工作组,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和平分中心等多部门组成。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定进行实地检查,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依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畅通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诉讼渠道,充分保障执法相对人程序性权利。

(六)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温度

聚焦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开展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着力检查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结合国家医保局下发的骨科高值医用耗材、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血液净化专项检查工作指南,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121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2023年度医保领域全覆盖检查已全部完成,已检查76家定点机构和45家定点药店。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在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检查之前,组织辖区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自查,对于自查问题并立行立改的定点医药机构,不予处罚。积极通过约谈、劝导、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将普法教育、政务服务与监督检查有机融合,以有温度的执法促进执法人员普法水平和定点医药机构法律意识的提升。

(七)巧用数字技术,提升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

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按要求认领监管事项,打通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通路,建立健全“两库”,全面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检查对象信息121条,执法人员库6条,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抽查结果按时公示,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并形成常态。

紧紧依托国家、省医保服务平台医保数据“云资源”,深挖数字化、信息化潜能,在检查前对被检查机构医保信息进行数据筛查,调取疑点,为现场检查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用医保基金“数字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缺乏紧迫感、责任感。

(二)执法队伍不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性有待加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

(三)执法手段单一,数字化监管的应用还需加强。对医保数据的应用仅限于在检查前进行疑点筛查调取,暂时没有配置查看对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的网络,对定点医药机构实际的医疗行为与上传的医保数据一致性、真实性难以辨别。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党组会至少安排专题学法2次,党组书记领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普法延伸到普通干部,由表彰科牵头,结合法律顾问每年2次的法律讲座,定期面向全体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各科室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的各项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通过聘请第三方协助进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将保险、会计等专业人员纳入检查队伍,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数字监管”,积极配合市局落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依托市医保局下发的掌上设备,通过医视通程序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视频监控进行定期查看,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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