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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和平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效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为推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创造坚强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全局动员部署,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分解表》和通知要求,对重点内容逐一进行排查。

()细化学习,统筹推进,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明确分管领导监督,各科室具体负责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具体到人,分工配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主要负责人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法治的重大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入领会思想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从党的百年历史中体悟发展规律,汲取精神力量,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增强政治自觉,从而进一步提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气神,使法治信仰和法治信念更加坚定,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权力运行监督,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的透明公开度,通过群众监督进一步有效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我局参考市医保局职能研究制定了区医保局权责目录及权利运行图,上报编办并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开工作人员职责、 执法检查情况,从而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及工作效率。

(三)坚持效果导向,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规

范权力运行

强化内设机构的职能,对执法行为实行内部横向监督制约,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职位权力,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定期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做到防微杜渐,尽可能从制度上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切实从政治上看、从政治逻辑上分析、用政治方法解决,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促进干部廉政素质的提高。

(四)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推进医保监管工作。专门成立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对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下设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医保和平分中心、区医保局等多部门组成,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定形式进行实地检查,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依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巩固高压态势,进行全覆盖检查。聚焦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紧紧围绕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门诊特殊病等医保服务重点领域,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我区7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涉及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8家定点医药机构,已转交医保和平分中心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对进行约谈及限期整改。

(五)重点开展宣讲,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社区群众的

法律意识

组织区医保局、医保分中心工作人员,面向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宣讲《条例》、医保监管体系、医保法律法规等内容,促进医保工作人员更加清楚医保业务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提高工作人员医保工作的认识。加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和信用建设工作宣传,强化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和诚信经营、诚信就医的良好氛围。结合“和平夜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答群众关于就医买药、医保卡使用、医保报销以及疫情期间长处方政策、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等的相关问题,同时也向群众宣传了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既能让群众合理享受医保待遇,又树立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卡的意识。

  1.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述法”要求。区医保局党委第一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关于政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参照《职责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述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专题述法。

  1.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

在区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主要负责人领学《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会上党组成员发表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深刻意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1. 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监督,各科室具体负责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具体到人,分工配合,坚决按时完成任务指标。

(四)依法依规、自查自纠

按照区落实和平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求,区医保局领导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研究清单内容,深刻认识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开展整改工作,坚持求严求实,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严”的标准、“实”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到严抓实改、抓严抓实,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对照梳理,查漏洞、补短板、定措施、对标对表、拓展延伸,发现关联性问题,“当下改”“长久立”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1. 抓好结合,构建长效机制

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医保改革”工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进专项自查工作常态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未普遍树立法治理念,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执法队伍通常为临时组建,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素养及法治思想方面存在差距,没有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对依法治国基本国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具体表现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拍脑袋作决策、作决断,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

  1. 行政执法方式和技术水平有待提升

医保局成立时间较短,由于人员配置较少,医疗保障科现有人员3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难度较大。按照市医保局工作安排,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医保和平分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对我区86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时间跨度较大,抽调检查人员步调一致较难。组织培训难度大。

  1. 缺乏行政执法的大数据有力支持

目前,我局没有配置查看对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的权限,对定点医药机构实际的医疗行为与上传的医保数据一致性、真实性难以辨别,不能及时为医保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指导方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组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树牢执依法行政意识

通过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和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的各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政治素养,使执法人员达到法治政府要求,同步加强监督制度和机制,确保执法人员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

  1. 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坚持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探索监管与征信相结合,监管与纪检相结合,监管与协议考核相结合的新思路,强化违约行为处理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捋顺完善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医保“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纳入“黑名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管理体系,对不法分子形成强烈的执法震慑作用。

(三)加大法治宣传,优化法治环境,营造崇尚法治浓厚氛围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手段等多方位宣传方式,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积极构建“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群众监督网络,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四)多点发力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综合成效

根据举报线索,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医保分中心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整治医疗乱象、打击欺诈骗保、打击非法倒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对疑似违规违法案件,积极商请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按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整合监管力量、压实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本领、探索出一条医保基金监管上下联动、各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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