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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为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人民群众便利,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根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全局动员部署,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分解表》和通知要求,对重点内容逐一进行排查。

()积极学法普法,增强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理基础。依法治理,首先必须依法规范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理能否顺利推进。我局干部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按时参加考试,目前8人已全部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建立健全普法、学法制度,我局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学法普法讲座,理论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了《反分裂国家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任期制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组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学习市医保局出台的《市医保局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共做方案》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着力提高广大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增强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有效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我局参考市医保局职能研究制定了区医保局权责目录及权利运行图,上报编办并在网上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纪律、举报电话等,在执法监督平台上公开执法检查情况,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开创依法治理新局面。强化内设机构的职能,对执法行为实行内部横向监督制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职位权力,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定期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做到防微杜渐,尽可能从制度上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促进干部廉政素质的提高。

()立足本职工作,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市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41号)部署要求,在我区开展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保领域内各类违约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梳理医保违规违法问题;成立疫情期间联络工作小组,多次深入辖区定点零售药店,详细了解抗肺炎病毒类药品储备情况,提醒各定点药店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稳定药品价格,严禁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欺诈骗保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师提醒警示,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我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定的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寓教于查,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双万双服为契机,结合132专班疫情期间政策服务工作,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违约、违法机构行为的判断依据进行详尽解释,给予纠正,同时对《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行宣传。结合“和平夜话”活动,解答群众关于就医买药、医保卡使用、医保报销以及疫情期间长处方政策、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等的相关问题,同时也向群众宣传了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既能让群众合理享受医保待遇,又树立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卡的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进行专项部署,组织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组织全局干部,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资质领导到位。

()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在区医保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上,主要负责人领学《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会上党组成员发表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深刻意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二)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监督,各科室具体负责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具体到人,分工配合,坚决按时完成任务指标。

(三)及时召开法治座谈和政策讲解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讲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讲解,对有关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讲座,有效的提高了干部的法律水平,和政策解释能力。

(四)依法依规、自查自纠。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照区委《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深刻认识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细致排查,因为我局是去年一月份刚刚组建的新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涉及到清单中的事项,所以没有查找出问题。我局会深入分析清单要求,举一反三,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五)抓好结合,构建长效机制。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医保改革”工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进专项自查工作常态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在医保许多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存在着无法可依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相互“打架”,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规范性文件违法制定等现象。

(二)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培训。每次执法是临时组建队伍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对依法治国基本国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表现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拍脑袋作决策、作决断,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

(三)行政执法方式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局去年初成立,由于人员配置较少,医疗保障科现有人员3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难度较大。按照市医保局工作安排,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医保和平分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对我区86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时间跨度较大,抽调检查人员步调一致较难。组织培训难度大。

(四)缺乏行政执法的大数据的支持。目前,我局没有配置查看对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的权限,对定点医药机构实际的医疗行为与上传的医保数据一致性、真实性难以辨别。建议市医保局为区县医保局连接金保二期网络,下放查询权限,区医保局可以查询本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及医保上传数据,为医保监督检查提供指导方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和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的各项培训,使工作人员达到法治政府要求,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和机制。

(二)规范执法程序,将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化。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探索监管与征信相结合,监管与纪检相结合,监管与协议考核相结合的新思路,强化违约行为处理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捋顺完善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实行“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对疑似违规违法案件,积极商请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按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探索建立医保“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纳入“黑名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管理体系,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在实践中整合监管力量、压实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本领、探索出一条医保基金监管上下联动、各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路子。营造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

(三)加大法治宣传,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手段等多方位宣传方式,积极构建“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群众监督网络,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

(四)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机制。根据举报线索,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医保分中心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整治医疗乱象、打击欺诈骗保、打击非法倒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对不法分子形成强烈的社会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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