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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有力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全面工作

区应急局党委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学习重点,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目学习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年重点工作台账,坚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在法治轨道一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年度实地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办等实地督查迎检任务。

(二)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科学编制并落实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年区应急管理局共开展执法检查39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23家次,一般检查148家次,其他检查19家次,检查企业194家,共排查事故隐患400项,已整改隐患400项,整改合格率100%。共下达行政处罚文书59件,其中行政处罚59,并依法依规进行信用公示;二是紧盯危险化学品经营及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大部署为依托,同时开展了有限空间、外委施工、燃气安全、考培机构等领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重大隐患违法行为,全年涉及有限空间违法行为立案13;特种作业人员违法持证上岗行为立案7起,其中1起案件涉及刑事责任已移交相关部门。

(三)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有力有效

一是编制《和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审核时间节点、执法部门应当提供的材料、审核部门应当审核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建立了立案前、告知前、处罚前三步骤的全链条执法监督体系。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全局执法人员本年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分数,确定等级;二是推进权责清单修订更新,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衔接贯通,适应当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三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注重发挥行政执法协调推动作用,印发《和平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通过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靶向执法,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区安委会严格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排查检查工作。全年各成员单位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9项,已整改14项,区安委会办公室持续督促未整改隐患的工作进度,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四)建立完善系统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区应急局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建立一人一档实施精细化管理。采用讲座、网络学习、专题培训、模拟法庭多渠道,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执法实操、案例警示、专业理论等多元化内容,构建系统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2023年,全局应急管理干部参与各类教育培训150余学时;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干部入职培训,根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针对不同岗位职责、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的20236名新入职人员精准施训,并组织新入职人员分批参加为期5天的封闭式专题培训班,夯实执法能力基础,帮助新加入应急管理系统的干部尽快胜任新岗位工作。

(五)依法处突治理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健全完善区政府负总责,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街道、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按照街道不少于50人、社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建立两级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应对2023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强降雨过程。区防汛办第一时间下发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召开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立即响应。同步开展预警叫应、救援保障、隐患排查、群众安置。同时重点抓好积水片区、屋外设施、老旧小区、地下空间、城市基建、密集场所、海河沿线七项关键点位隐患排查和防汛准备工作,顺利完成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范应对工作,未出现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是细化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专项方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2023年,27个区级专项预案、6个街道综合预案、65个分灾种应急预案、64个社区应急预案“一本通”完成修订印发。指导相关预案编制单位和基层结合应急预案认真开展演练,将预案信息和演练情况上传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系统,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可行性,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合作共建机制,优化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划布局、人员编成、装备配备,推动建设街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研究制定《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规范引导辖区社会应急力量。

三是推动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跨行业应急联动机制或军民融合应急联动机制,与河东区、南开区签订跨区联动机制,与区武装部签订军地联动协议,定期召开会议并组织演练,实际检验机制水平。

(六)深入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抓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为辖区企业负责人、群众讲解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和逃生救灾常识。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辖区企业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受众群体230余人次;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宣传合力。积极推广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扩大传播覆盖面,发布安全生产知识、气象预警信息、法律法规常识、典型案例等文章240余篇,累计阅读量5000余次。通过公众号与和平政务网设置安全生产举报专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需加强,主要表现为本年度学习内容重点针对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行政执法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安排不够充分;二是执法人员专业教育培训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2023年应急管理部、市应急局相继发布新的法规和标准,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更新速度加快;三是执法计划统筹实施不科学,主要表现在2023年执法计划实施存在前松后紧的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突出“关键少数”,贯彻法治引领

局党委坚持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会、集体学习、应急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目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订阅《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读物,强化示范引领,不断深化思想认识。

(二)贯彻决策部署,把握工作方向

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应急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区两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我区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进度,自觉把十一个坚持的方向原则贯彻到法治和平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法治建设重点内容亲自过问,召开会议研究审议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修订权责清单相关事项、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内容,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三)深化年度述法工作成效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专题成段,充分体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参加区委依法全面治区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2022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落实党委集体决策

落实党委议事程序和原则,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始终,依照法定权限、规则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科学适当。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在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同时利用集体学习、局领导讲法、应急大讲堂、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干部培训内容的比重,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编制2024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培训计划,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业法律和2023年新颁布的部门规章和标准,温故知新统筹推进各项学习内容落实,开展执法人员轮训、新入职人员复训等工作,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三)科学统筹编制执法计划,强化落实监管。严格落实《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要求,对执法人员从执法计划编制、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将执法计划实施进度作为年终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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