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gablogo.png关爱版

区应急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开局之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有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领导全局干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各项工作,从强化组织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公正严明、重大执法决定规范公正、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推动全局工作走上法治轨道。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坚持党的领导,压实政治责任

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及时根据人事及职责变动进行动态调整。领导小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我局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2.组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处理有章可循

按照《市应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津应急办〔20206号)和202116日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会议纪要(津应急委纪〔20211号)的文件精神,20213月以来,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在全区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涉及23个单位,编修47个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12号)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正式印发,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

3.结合实际,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根据市应急局和区司法局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修订更新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执法案卷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等六个配套制度。通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我局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严明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落实监管,推进行政执法规范严明

区应急管理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一律通过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文书使用,现场打印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效率,体现执法公开。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和平政务网上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权名称、法定依据、管理权限、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出示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按照规定在和平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全局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取证、文书送达等均保持音像全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制定区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和平政务网公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的审核论证,2021年,对9个执法决定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共开展执法检查338次,其中重点检查222家次,一般检查144家次,检查企业182家,共排查事故隐患432项,已整改隐患432项,整改合格率100%。共下达行政处罚文书48件,其中行政处罚37件,处罚金额69.75万元;事故处罚5起,处罚金额165.82368万元,共计处罚235.57368万元。

5.严格规范案卷,落实法制监督

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人数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2名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正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对案卷中可能存在的不适当、不合法的内容请执法人员进行调整修改,确保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合法合规。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决定审核48起,执行比率100%

6.强化对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组织新证件申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年度新申领证件工作。2021年,我局共2名工作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均通过了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推进更新执法证件和执法服装采购。按照市、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更换的工作要求,组织我局30名执法干部完成相片采集、信息核查和更新;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的执法制式服装管理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的统计和采购工作,计划2022年上半年完成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7.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和平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鼓励企业签订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每月按时向区诚信办报送企业签订的信用承诺书;二是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相关信息,对违法单位予以警示;三是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处罚过的失信主体尽快履行处罚义务、申请信用修复。2021年,累计公示失信警示主体48次,以信用公示倒逼企业守法守信经营。

8.推进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区应急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区内监管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遵照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保证全过程记录并落实公开制度,执行事前告知,为企业解释执法依据、规范标准等;二是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区诚信办的工作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依托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系统,组织对我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等级评定和管理,根据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内涵、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个一”工作要求,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民法典》等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

2.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召开任务分解会,制定任务分解清单,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到科室,与业务工作同开展,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科室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有保障、工作开展有监管的良好局面。

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和平区关于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落实情况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全面依法治区绩效考评、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三方评估检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检查、中央法治督察等各类检查。区应急管理局以迎检工作为契机,开展自查整改,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料整理和亮点汇集,确保法治政府各相关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3.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始终,依照法定权限、规则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科学适当。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大额经费的使用等都在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

4.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严格落实法治政府报告年报制度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委会专题听取了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从强化组织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普法宣传等七个方面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并做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将审议过后的工作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并在和平政务网上向社会公示。

6.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

一是聘请国浩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政府采购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和合同合法合规。二是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会审议后,确定我局一名同志担任我局内部法律顾问,并在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登记。

7.压实执法主体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局主要负责同志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和应急〔202136号)的相关制度要求,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投诉举报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压实执法人员的执法主体责任,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我局执法干部发生粗暴执法、吃拿卡要等违法执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错案率,投诉率实现“双零”目标。

8.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明确普法目标和普法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于年初牵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科室和工作开展时间节点,按照清单有步骤、有目的地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重点,全员学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部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加深我局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两次法治专题讲座,促进我局领导干部共同进步,做到融会贯通学深悟透。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工作实际,采取讲座、观看法治宣传片、观看庭审直播、线上学习等形式,共开展9次集中培训;全体干部积极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的学习任务,34名领导干部已全部完成学习及考试,完成率100%

三是结合自身职能,广泛开展普法。推动学用结合,局全体干部结合自身职能和在各种培训中学到的法律知识,持续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为了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干部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执法检查中,让企业商户在整改隐患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自主发现隐患的能力;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宣传内容涵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方各面,在辖区内监管企业和社区民众间形成了广泛化的宣传格局,切实增强了辖区内监管企业和其他宣传对象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性还需要增强,主要存在学习和工作联系还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相关理论和政策文件缺少系统性思考等现象;二是对新修《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2021年《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先后新修颁布实施,存在学习与实际运用相结合还不够深入的现象;三是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工作还存在不足,随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的变化,个别同志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运用没有及时跟进;四是法治宣传工作还存在不足,创新思维不够多,在创新宣传模式上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持续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要求,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落实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引工作,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

2.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专业素质

一是持续利用好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局领导讲法的学习形式,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等学习系统,积极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二是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开展集中培训,务求执法干部迅速掌握、熟练运用。

3.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规范化

积极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结合2021年天津市应急管理系统案卷评查和2021年和平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对现有法制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督促行政执法干部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案卷表述错误和错案差案。

4.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工作;二是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通过短视频、宣传材料等推送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做好“七五”普法开展的经验总结,为“八五”普法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