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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区信访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协调解决信访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持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了全区的信访稳定,为全区的安全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确立指导思想,打牢思想根基

区信访办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打牢思想基础,贯穿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进一步领悟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信访法治化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来认识。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业务培训等,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依法处置信访事项能力。将民法典学习列入机关干部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片、参加网上竞答活动,深入学习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三个建设规划实施纲要有关文件,培养党员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热潮。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区信访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筹划,成立以信访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区信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区信访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清单》,将信访法治化建设列为重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五个一”的要求,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及时召开任务分解会、制定责任清单、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并适时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对法治建设亲自抓、主动抓,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本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改进工作制健全法治机制

把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用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引领信访工作发展。一是构建“大矛调”工作格局。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矛调中心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吸纳社会力量,综合平安建设机制和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增强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的协同性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二是用好“小网格”管理优势。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推行“社区党委副书记、司法社工双负责”工作模式,按照“1+2+7”简易程序高效代办信访事项,形成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沟通反馈、主动引导评价的工作闭环,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问题”。三是打造“法治化”特色品牌。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持续创新“访调对接”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为“事心双解、息诉罢访”加上一把“法律之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现有内部法律顾问1名,外部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专业力量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法治日报》《人民信访》等对我区依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做法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

四、化解信访事项推进依法行政

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层。一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今年以来,区信访办受理信、访、网、电信访事项3878件、5450人次,其中初件23862732人次重件1492件,2718人次。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6.16%。二是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中央联席办第三批交办我区31件信访积案,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区委、区政府领导高位推动,召开协调会强力推进,属事属地单位相互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化解力度,经过共同努力已全部办结上报审核。三是依法维护稳定,筑牢首都“护城河”。落实市要求,重点开展进京越级访治理行动。全面启动“三道防线”、落实“三级稳控”,动员区处两级领导干部包案,主动接访约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各属事、属地责任双落实、双到位,迎难而上连续奋战,扎实做好吸附稳控工作,切实做好劝返接返工作,进京越级访数量明显下降,收到良好效果。

五、存在问题

虽然我办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权利本位意识不强。有的机关工作人员仍然存在官本位的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意识不强,在处理公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时,有些情况下有意无意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应有的救济制度也不健全。信访发生后,处理手段的程序性、规则性、规范性比较弱,应有的公开性、公正性不足,导致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这与法治的基本精神不符。

二是规则意识不强。有的信访群众法治意识还比较弱,法律知识欠缺,虽然重视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不重视也不习惯依法行使权利,有的信访诉求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却始终坚持。

三是法律及相关制度不健全、约束力不足。比如在涉诉信访中,涉诉信访与非诉信访交织、信访与诉讼程序混杂、再审制度与申诉制度职能不清,导致越级访重复访任意突破审级制度、终审不终、政府与司法机关职能职责不清等等,不仅与司法权的运行规律与特点不相符,而且影响司法权威、法治权威。

四是信访秩序性不够。实践中,接访秩序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是信访人的自我约束性还有待提升,有的违法、违规、违反相关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坚持和发展法治建设的成果,找准存在问题和短板,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勇于创新,努力把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一是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的作用,全面提高信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加大法治信访宣传力度。突出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日常信访法治宣传,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和法治信访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正确表达诉求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遵法守法、依法逐级走访意识和信访工作知晓度。

三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系统综合能力,从受理、转送、交办、录入、办理、送达、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各环节入手,发挥网格员代办优势,大力推进信访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信访基础业务办理流程化和管理闭合化,进一步畅通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诉求的渠道,实现“网升访降”和“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是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推动“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格局的建立。深化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度,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集中力量和资源推动信访积案化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合法信访,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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