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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04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信访系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全区信访形势稳中向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和平区信访系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王延波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及我重大决策制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从源头上保障了各项工作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展。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之中,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办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观念,时刻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信访维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内部协调、请销假制度、值班室工作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推进工作,不继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

二是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进一步研究细化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衔接顺畅。加大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力度,对登记、受理、告知、办理、答复、送达等环节实施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全程督办,切实做到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使“网上信访”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主渠道,让“网上信访管用”成为群众普遍共识,努力形成“网升访降”的格局。加强对群众满意度评价的宣传引导,着力提升参评率,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

   三是积极推动信访责任落实。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属地单位稳定责任及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把源头预防、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对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导致问题多发、矛盾激化的,严肃问责追责,真正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四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穷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有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超前抓好化解稳控工作;对已发生的进京上访,做好接待和化解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恶意非访重点人员,公安、信访、属地街道等部门收集固定证据,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不正常现象提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水平。

五是全力推进“事要解决”。按照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和遗留信访积案化解“清零”工作的要求,我们坚持从抓重要案件入手,狠抓信访积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信访存量。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要求,扎实开展了“走百镇(街)入千家,万名党员干部‘四访’”活动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上,逐一梳理信访事项清单,逐级分解,包案到人成立专班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推动问题化解。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办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访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在信访程序引导和法规普及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提升信访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成效还不明显,区信访办和责任单位经常约谈接待,想方设法想解决,提出若干套解决方案,但信访人诉求不断攀升,既不合法又不合理也不合情,致使信访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法治信访宣传力度。突出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日常信访法治宣传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和法治信访等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正确表达诉求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遵法守法、依法逐级走访意识和信访工作知晓度。

   二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对本领域信访事顼进行分类梳理,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对依法可以通过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定程序处理的投诉请求,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三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文件要求,严把“甄别关、告知关、引导关”,厘清边界,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渠道解决,宣传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结论,属地街道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工作。

   四是持续抓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确保初次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有人办、及时办、办得好,提高首办化解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落实领导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压实有权处理单位的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减少信访上行。

五是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办理。严格执行《天津市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则(试行)》,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工作,推动信访事项高效快捷解决。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做到信访事项“应受尽受”、要素“应录尽录”、文书“应出尽出”、送达“应送尽送”,确保录入及时、信息准确、流程规范、痕迹完整,着力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提升参评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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