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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在和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局严格履行在文化旅游系统依法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找准职责,精准发力,积极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区文化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严格落实津和党编〔20203号文件精神,在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认真梳理执法支队的职责、定位和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请领、撤销、补充、完善,由原来的172条更新为现在的190条,新增加了旅游执法职能。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新下发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组织执法支队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法律文书书写。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在法制审核流程环节,按照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推选两名案件审核人员,做到办审分离,从源头上把好关口。研究制定《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职能职责》、《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暨廉政制度》等规范性制度,在“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案件公示,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权责清单,在娱乐场所和网吧公示文化市场报诉举报的方式以及电话,在文化、艺术、娱乐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张贴禁烟警示及举报电话。

三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支队执法人员全部共8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上岗培训,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更换,执法主体由“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更换为“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严禁无证人员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坚持执行调阅案卷制度。参加上级业务部门执法案卷评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提高了案卷质量。当前,执法人员能熟知和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行使审批和处罚,熟练地操作、运用执法文书的制作、填写、归档工作。

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廉政建设,邀请经营单位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有效监执法行为。设立了廉政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和上级转来的举报,切实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2020年至今处理各类举报案件3起,执法到位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是高度重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我局高度重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利用执法检查对企业进行宣传灌输。特别是接区发改委关于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后,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引导问题企业尽快重塑信用。今年以来,共指导5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2.以行政执法为中心,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文化市场领域监管,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严厉打击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校园周边、居民区附近的网吧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娱乐场所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点歌系统内容,坚决清理违禁曲目、违规视频、图片。

二是强化演出市场领域管控,对辖区内演出市场进行全面监管。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演出市场的巡查力度,及时了解各演出场所、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出经纪人经营活动及演出安排,将演出主体和演出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强化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全区演出市场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加强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和演员禁止假唱、假演奏的宣传教育,营造守法诚信演出和经营的法制环境。依法对天津胭脂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一案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

三是强化旅游市场领域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黑导游”“黑车”市场乱象。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进行办理。从举报受理、现场检查、证据收集、调查询问到初核、立案、审核、结案,所有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办理与讨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加快案件管理规范化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已完成黄志军、天津市永晟宏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两起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的办理工作,总计罚款38000余元。持续打击五大道景区内用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以常态化联合执法和突击检查的方式查扣电动三轮车12辆、电动车1辆;此外,执法支队每天对辖区内的旅游景点出动至少2次检查,针对三轮车张贴旅游宣传牌这一乱象进行清理整治,成效明显。

四是强化出版印刷市场领域 “扫黄打非”力度,维护意识形态安全。20207月至10月在我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对印刷企业重点检查其印刷“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非法印刷有害出版物、印刷品,以及非法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行为。对出版物零售单位深化打击网下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经营活动。重点查堵诋毁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以及借新冠肺炎抹黑我国制度等有害出版物。

五是在“三创”工作方面。全面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强过程管理,要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3.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与涉法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二是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责任人,明确局属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按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依法有序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1)提高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一是建立帮扶体系,深入解决难题,对包联企业开展走访工作,实现全覆盖,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具体问题,秉承“马上就办”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二是及时向各文旅企业发布市区各级文件,加大对文旅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应对中小微企业对于疫情后复工复产,反映经营状况困难的问题。持续通过“和平文化旅游局”“爱游和平”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官微号推送政策信息。三是建立区文化和旅游局与文旅企业对接联系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随时做好政策解答、惠企帮扶等工作。

2)大力加强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各旅行社发布相关法律依据及文旅部、市文旅局文件。二是认真答复通过市长信箱、8890市民热线等途径转来的关于旅游合同纠纷的信访件,及时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群众满意。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加强与各文旅企业的沟通,及时了解各企业的诉求,耐心解答疑问。特别是结合我区“双万双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对口服务单位系统梳理疫情防控给文旅企业造成的困难和问题,局及时跟进掌握、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化解矛盾,让文旅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关注与支持。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带领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集体研读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文化旅游系统党员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天津手机党报、“天津党建”“天津先锋”网站、“天津党建先锋号”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教育信息化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

(二)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并逐项分析《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三)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

结合本系统工作任务实际,制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工作规则》《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同时,充分利用文化旅游阵地优势,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和平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当前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监管难度大

我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旅游等多部门分管的行政执法权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集中行使,管理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任务繁重。目前,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只有8人,只有6人有执法证,执法人员明显不足。特别是在文物保护执法难度最为突出。除执法支队负责文物执法外,和平区文物管理所为我局下属单位,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行使全区文物管理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和平区文物管理所为“一个机构三个牌子”,事业编制6人,设馆长1名,现在职人员4人。除会计、出纳2人外,负责文物业务工作的仅2人。区文物管理所日常除承担党史馆、北方局两馆免费开放参观任务外,同时还承担着繁重的全区文物监管工作,文物管理方面的人员配置与逐年增长的文物总量及逐步提高的文保专业性要求不相符合。

和平区是天津市文物大区,文物资源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02处,约占全市总量的四分之一。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包括五大道近代建筑群39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82处,天津市和平区文物保护单位1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61处。和平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数量大、价值高、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现有各类博物馆22家。同时,我区蕴藏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资源遗存,有待开发的博物馆主题丰富、涵盖面广,文博业发展潜力巨大。以目前人员配置明显不合理,出现了管理缺位、管理乏力等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区文物保护利用、文博展馆监管和文博事业发展。

(二)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旅游市场乱象治理难度大

随着和平区旅游业的发展,“黑导游”层出不穷,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而基层部分人群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有些基层百姓法律知识贫乏、诚信缺失、行为失当,导致各种违法行为的产生。

一是“黑三轮”非法运营处罚力度小。随着五大道地区“黑导游”治理、处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原从事“黑导游”人员纷纷转变经营方式,采用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从事运营活动,具有极大的随机性,为达到谋利目的,这些“黑三轮”以“缠”“跟”“骗”等手段揽客,以“拖”“闹”“跑”等手段逃避治理。交管部门根据处罚权限,也只能给予50元现场处罚,对“黑三轮”运营者起不到震慑作用。

二是“异型车”非法上路处罚难。近年来,五大道地区餐饮企业效益严重下滑,个别商户开始转型发展旅游业务,但出于投机取巧的想法,在利益驱动下并未取得相应资质就开始从事违规运营,如位于马场道16号、18号的1618清真饭店,负责人为丁清来(上届市政协委员),在未取得车辆运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上路载客收费运营。联合治理小组于20198月首次发现其违规运营后,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及批评教育,由交管部门依法罚款1200元后,将车归还。2019102日,联合治理小组再一次在马场道发现其载客运营,专项治理小组执法人员将车辆扣留到五大道管委会院内。因车辆扣留地为马场道,道路管理权限归属于河西交管支队,我局已将此车移交于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拟将该车移交河西交管支队进行相应处罚。2019103日,1618清真饭店所属另一辆“异型车”再次被联合治理小组在睦南道发现无证照违规载客运营,在处理过程中,丁清来极不配合,一度造成交通堵塞,交管和平支队在公安部门保障下将车辆扣留,后依法罚款1200元后将车归还。20191014日,我局主动约谈丁清来,告知其车辆处理进展情况,并对他后期的问询进行及时回复。

(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存在数量多、鉴定难,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的问题

我区不可移动文物502处,数量较多,且使用人、产权人较为复杂,初期设定文物点过程中设定程序与文物价值体现不够明确。人为开发利用造成的破坏鉴定难度大。如:重庆道18号产权纠纷问题。产权人即现房主赵连锁所购置私产房,在三楼有4间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由他人居住,赵连锁购买此房产为带户购房,购买时三楼4间房屋已多年无人居住,也没有与赵签订新的租房协议。但现房主在对一、二楼施工时保养时,受到三楼4间房屋居住人阻挠,并提出需现房主拿出和平区4套单元房置换等问题,协商无果后其多次通过8890、市长信箱等向有关部门反映现房主私自拆改问题,区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和区文管所也多次与其沟通,其始终不满意,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答复工作。

(四)互联网侵权盗版监管方面,网络盗版问题较多,办案手段不足

网络自身具有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也对知识产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目前网络侵权盗版已经成为不得不面对,而又很难面对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案件办理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在文化旅游领域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

与区府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处理问题时,认真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

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领域工作特点和优势,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如一地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奋勇担当,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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