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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心工作,列为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定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作为法治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一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研究方案,形成群策群力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并逐项分析《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分解表》,重点工作筹划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功能。

(二)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执法实际确定纸质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平台等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在法制审核流程环节,做到办审分离,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同时通过参加总队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审核工作能力。制定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暨廉政制度等规范,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权责清单,在娱乐场所和网吧公示文化市场报诉举报的方式以及电话,在文化、艺术、娱乐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张贴禁烟警示及举报电话。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上岗培训,取得了执法资格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无证人员执法。同时明确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坚持执行调阅案卷制度。每年参加上级业务部门执法案卷评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提高了案卷质量。当前,执法人员能熟知和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行使审批和处罚,熟练地操作、运用执法文书的制作、填写、归档工作。参加市执法总队案卷评审中,我区报送的《天津市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案》被评为“2018年度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十佳案卷”。

四是建立了执法责任监督体系。设立了廉政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和上级转来的举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切实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2019年至今处理各类举报案件近16起,使执法到位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在抓好执法工作的同时,执法队积极推进廉政建设的开展,邀请经营单位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有效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受到经营单位的好评。两年来,执法队执法过程中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以“扫黄打非”为抓手,筑牢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按照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执法队积极推进全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南营门街天兴里社区按照全国基层示范点的标准,全面规范基层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基层一线扫黄打非工作者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以点带面向全区街道、社区全面铺开,形成“违规必举、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摊点必清”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区基层站点全部建成。和平区“扫黄打非”进景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五大道游客服务中心工作站已经建立,其它景区和博物馆正在有序展开。

二是加大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打击力度。为进一步加强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联合市执法总队、城基综合治理指挥部、综合执法队、属地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内快捷酒店、企业、住户安装的违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巡查、拆除。两年来,共拆除违规地卫接收器44部,收缴机顶盒46台,办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案件8起,有效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不法行为。

三是强化新兴领域监管,维护电影市场的意识形态安全。随着私人影院(影吧)新型业态的迅猛发展,个别影院存在未经批准进口或未获得放映许可的隐患。执法队以制止天河上影影城外租影厅违规接入硬盘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源事件为警示事例,组织协调各有关执法部门,对区内电影放映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巡查治理。并与各影院建立了外接放映设备报批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影片内容的审查,切实维护好电影市场的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是始终将查堵非法出版物作为第一要务。抓好文化市场日常巡查、督导,做好春节、“两会”、五一、“6.4”期间安全、守法检查。重点加大对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监管力度,严查印刷企业印刷委托书执行情况和验证、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种制度”的落实及出版物企业的进货渠道和规范运营,杜绝售卖盗版图书的情况发生,依法妥善处理天津格瑞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出版物案件。全年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1150余次,办理违法案件18件,收缴非法光盘300余张、非法出版物2420余册。罚没金额17万余元。

(五)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数量较大,在保护文物的同时也对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文物数质量均占全市一半以上。文物保护形势复杂,保护与利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坚信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是我们的基本职能。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执法队与文管所在落实具体工作中层层级级明确职责范围,守好自己的一摊,将工作做到极致,确保了我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平衡发展。

二、开展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执法力量薄弱。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旅游等多部门分管的行政执法权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集中行使,管理对象明显增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执法队伍力量过于薄弱,从而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出现顾此失彼,难于顾全的局面。

(二)文化市场监管方面,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还有存在。一些文化场所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擅自经营,严重扰乱文化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究其原因,一是场所离学校不足200米,审批部门不予审批;二是企业不想办理相关手续,隐藏性经营,甚至长达十几年;三是执法部门监管手段单一,法规制度不健全;四是极少部分存在地域保护主义。

(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方面,存在数量多、鉴定难,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的问题。我区不可移动文物502处,数量较多,且使用人、产权人较为复杂,初期设定文物点过程中设定程序与文物价值体现不够明确。人为开发利用造成的破坏鉴定难度大。租赁合同签定与实际使用存在错位现象。同时,法人违法、阴阳合同、私自占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四)互联网侵权盗版监管方面,网络盗版问题较多,办案手段不足。在大数据时代下,网络媒体和数字出版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发表作品、传播和使用信息不再是什么难事,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自身具有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也对知识产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目前网络侵权盗版已经成为不得不面对,而又很难面对的问题。问题的监管手段单一,案件办理难度较大。

三、明年主要打算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区“扫黄打非”工作部署及基站“两化”建设。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积极推进“扫黄打非”进景区,并筹划建立工作站点。

(二)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巡查。加强对盗版软件、盗版教辅产品的打击力度,清整取缔校园周边游商,对非法出版物进行清查收缴,积极参与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行动加强网吧、营业性演出活动、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影放映场所监管,大力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继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有关情况进行走访,加强治理非法安装接收卫星电视的宣传力度。同时,根据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定方案”(当前还未下达),抓好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长治久安。

(三)高度重视隐患预防及排查整治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注重对各文化经营单位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企业人员思想转变,做好控烟、用电安全、消防、防汛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切实提高其合法经营意识。

(四)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扫黑除恶工作。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3年治理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无证经营的歌舞厅、放映场所和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的单位和个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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