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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 区体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体育法治宣传和服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筑牢法治工作基础,为我区体育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和平区体育局依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数共计76项,其中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审批4项,变更1项、等级运动员审批65项;单项运动协会注册7项;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要求,按期处理各类信访及12345群众投诉共1502件,均按时办结。期间,行业内因预付卡纠纷发生群访性群体性事件2件,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体现了合法、便民、责任的原则。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区体育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深入贯彻落实市体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定期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学习。紧密围绕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补齐短板,推进区体育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畅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信访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信访、12345投诉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舆论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三是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决策,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加以统筹推进。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体育工作方面依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区体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体育系统干部与职工的法律素质,定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组织系统在职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压实体育行业场馆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各站区网格员对负责场馆进行普法宣讲,明确企业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责任。

五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区体育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明确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区体育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六是持续完善信访制度。区体育局依托战区制工作模式,将区体育系统在职员工进行全面编排,全员参与信访事件处理工作,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得以及时办理,依法依规化解矛盾。

三、发现问题及存在不足

1.体育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欠缺

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中,体育立法已经建立了初步的基础,但就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体育行政的整个状况而言,有法可依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体育立法滞后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改变,许多体育法规急需修改、补充、配套和完善,尤其是近年行业频发且群众诉求较为强烈的预付卡问题仍缺乏相关依据进行根本上的解决。同时,因部分人民群众对体育相关法律及法制建设缺乏足够认识,体育法制观念淡薄,不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效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行业监管单位产生误解。

2.日常执法频率偏低

因疫情防控需要,区体育系统全员发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分别前往三个隔离点进行抗疫工作,导致系统内3名持证人员长期无法组建执法队伍。虽加紧安排系统内工作人员共计14人进行执法学习并考试通过,因制证需一定时间,短期内仍无法有效提升执法力度,年度执法频率偏低。

四、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体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和督查。对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围绕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补齐短板,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效率。

二是依法化解矛盾,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强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更加科学、规范、严谨、合理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业务受理水平,确保群众反馈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和平夜话”及社区帮扶机制,扩大法治宣传队伍,不断强化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体育局法治工作氛围,为和平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完善体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市、区各级部门对“双减”工作的部署及《市体育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定期对区体育类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坚决予以责令整改,需重新设置的,按《标准》要求重新设置,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我区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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