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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创新执法思维、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强化法治教育宣传,建立健全制度措施,科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法治化、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推行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要务。细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学习效果。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推动税收业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二是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税收实际工作学思践悟,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三是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点学。党委班子成员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导师,带领年轻干部广泛开展交流研讨,促进广大税务干部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确保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坚决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全年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部署多项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持续深入开展“护苗促发展”行动,通过入户调研走访、开展需求调查、楼宇联动推进、优化服务举措、解决实际困难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诉求,精心服务企业成长,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深入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平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着力构筑崇商、重商、安商、暖商的服务环境。扎实落实天津市税务局推出的四大类18项服务新举措,紧密结合“和平夜话”活动深入社区楼宇,走进企业百姓,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面对面了解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企惠民实事。严格落实“承诺制”、容缺办理制、部分业务涉税资料留存备查制。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和涉税专业代理机构批量申报,积极引导纳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减少申报等候时间,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好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规定。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体会到税收执法温度。

(二)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延缓缴税优惠政策

积极推动构建服务型政府,重点落实好延续执行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煤电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政策等,通过“纳税人学堂”“天津和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平税务局政务网、编印税收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缓尽缓,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精简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及时掌握减税政策应享未享的信息,主动做好提示提醒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办税人缴费人负担。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理及备案。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决策事项,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凡事做到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署,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外脑”作用,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其中参与行政诉讼案件6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4次;法治专题培训2次;法律支持50余次,确保作出重大决策合法合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全局和各税务所权责清单编制,规范干部权利行使。三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注重说理式执法,保证纳税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税收工作构筑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五是积极推行新颁布的《京津冀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税务干部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合理性,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六是通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稳步推进该项制度有效落实。七是利用好税务约谈室以及模拟法庭、听证、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三位一体”综合室,紧紧抓牢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不断优化升级。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深入贯彻安全应急稳定有关工作要求,秉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完善安全责任制,深化安全应急稳定检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安全应急形势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是健全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用其指导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二是严格遵照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三是做好安全应急各项工作。对工作区和生活区,尤其是办税服务厅、职工食堂、档案室、机房、库房、集体宿舍、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应急设施运行状况。四是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局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区防控指挥部开展应急防疫处置工作。五是完善涉税舆情应急预案。不断强化舆情应急工作机制,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综合办公系统类、舆情安全类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程序,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处理,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负面舆情造成的影响,有序引导社会舆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着力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引导和鼓励纳税人理性表述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倡导执法人员换位思考、以理服人,畅通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的路径。健全完善行政调解等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对于完善行政调解等制度落实方面,注重日常梳理工作经验,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关心纳税人痛点难点问题,主动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二是通过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流程,做到工作有程序,凡事讲规程,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存档,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换位思考常态化,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征纳矛盾,做到换位思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了解纳税人诉求,制定化解矛盾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制度。2021年区局共发生行政诉讼6起,负责人均按时出庭。其中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区局在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的全阶段,采取春雨润物式的宣传辅导,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使得该名纳税人心服口服地接受行政处罚决定,自愿、主动提出撤诉申请,避免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体现出税务执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市局督察内审和区局工作部署,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内控监督作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自三季度开始,每季度围绕重点关注指标加强数据扫描。组织开展发票管理风险疑点核查、发票快反任务核查、落实“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疑点核查等。加强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日常跟踪防控,积极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开展督察审计,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强化过错责任追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促进规范税收征管工作。以网站为主阵地,统筹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咨询热线、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号、短信语音群发系统等多种发布渠道,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不断丰富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我局将近几年来发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材料按照年份、类型、层级分门别类整理成卷,以实体和电子相结合模式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库,力争构建客观、真实、全面的案例案卷体系,最大程度发挥案例案卷作用。该举措作为我局2021年工作亮点被人民网宣传报道。二是我局在迎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自主编排沉浸式普法话剧《我是税务干部李爱税》,该话剧以加强法治教育、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为切入点,虚构了“李爱税”这一人物形象,分十个场景展现李爱税从走出大学校门进入税务局,后因受贿锒铛入狱接受审判的全过程,力求寓教于学、寓教于乐。“沉浸式”体验拉近了观众与表演者的距离,避免普法教育流于形式、枯燥乏味;“场景式”表达摈弃了概念化的人物故事,用熟悉的场景还原真实案件过程。频繁互动交流让现场观众代入感更强,真正在观剧的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悟。三是依托市局“执法辅助系统”,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复议应诉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方面妥善整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电子化管理。另一方面将以“执法辅助系统”为助力,通过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加强辅导教育等方式,以便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难点时,有案例可循,发挥“典型一案,教育一片”作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坚持逐级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执法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要应诉案件亲自出庭,顺利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能按照既定路线及时间落实到位。各层级“第一责任人”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纾困解难,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等方面展现和平税务的担当作为。

(二)坚持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业务工作,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全面夯实法治税务基础

一是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党委班子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二是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责任。把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法规融入税务干部工作履职的全过程,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以生动形式和载体深入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三是促进税务干部提升法治思维。按季度制定“学法”计划,按月推进学习进度。在税务干部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集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深入学习《民法典》

我局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分别通过局内网、微信群等形式转发学习民法典精华内容。通过民法典的学习,能够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对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具有积极作用。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区局邀请法律顾问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税务执法案例出发,深入浅出地为全局执法人员讲解了包税条款的效力、房产拍卖中的相关问题、以物抵债问题、破产债权申报事宜、赠与房产与契税免税处理、异常凭证认定、涉税保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举报处理以及新修订公务员法亮点解读、《民法典》精讲等内容。

(五)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区局始终坚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总局及市局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十一、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树立法律思维,提高法治能力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对第一责任人开展法律培训等多种活动,激发其对法律的兴趣,使其能够主动学习、熟悉法律条文、条款以及其背后的逻辑关系,并在学习和实践中培养法律思维,培养用法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实法律信仰。

(二)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执法程序

加强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开展规范执法语言、执法程序培训。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在裁量标准合理做出处罚,避免出现情节相同、处罚不同的情形。加强内部监督,将内控工作作为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全方位、全覆盖的内控监督体系,加大问责力度,将税收执法过错全面纳入绩效考核,从而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链条,将对系统内部“神经末梢”的管理效用最大化。

(三)多渠道多环节,加强税法宣传

以纳税人和缴费人需求为重点,提高税法宣传的实效性。在保持纳税人学堂宣传辅导力度和频率的同时,每逢新政策发布,及时组织召开大规模的专项宣讲会,力争做到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全覆盖。广泛开门纳谏,推进纳税人座谈会机制常态化。定期召开三方交流会,邀请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专业机构就税收政策、征收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沟通,组织我局业务综合部门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提出的政策问题现场辅导,积极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并予以反馈,帮助我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通过区政府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及时将最新政策传递给纳税人和缴费人。积极丰富本局的微信公众号内容,便于更直接、更快捷地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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