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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19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有关要求,我局在2019年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现将我局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坚决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不折不扣的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态完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到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减税降费工作中的“痛点”、“堵点”,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政策宣传全覆盖,增强培训辅导实效。全年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理及备案。对规范性文件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总局、市局发布的审核事项清单,确定我局法制审核事项及金额,并多次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继续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入探寻建立与法律顾问良好的日常配合、协作等长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税收工作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落实裁量权基准,统一税务执法标准

        要求税务干部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意义,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规范执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同时注重合理性,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定期对税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核,核实是否依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处罚幅度不当等现象,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员予以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规范执法程序与文书使用,坚持规范公正执法

        按照市局相关部署安排对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的执法流程和文书使用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对文书使用规范开展了自查工作。确保程序正当,适用法律依据准确。

        (三)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有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通过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稳步推进该项制度有效落实。2019年,我局全力打造高质量“约谈室”以及集模拟法庭、听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税收执法督察、风险应对复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疑点信息分析检查,严格督办执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整改并追究责任。全面梳理执法行为,深入分析发现的问题,逐条找出原因进行分类整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议,做到边查边改边纠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分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对属于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责任的,进行追责,并将税收执法过错全面纳入科所和个人绩效考核,及时向全局通报。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做好复议应诉,畅通救济途径

       有效畅通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的途径。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违法行政问题,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收到行政诉讼状后积极沟通联系律师,积极做好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二)化解征纳矛盾,和谐征纳关系

        注重日常梳理工作经验,总结出“三法”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一是感情联络法,要求管理人员关心纳税人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二是制度管人法,通过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流程,做到工作有程序,凡事讲规程,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存档,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换位化解法,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征纳矛盾,做到换位思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了解纳税人诉求,制定化解矛盾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我局已在办税大厅安装LED公示屏及触摸屏,公开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等相关事项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纳税人办税,确保权力与责任在阳光下运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19年,我局自上而下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完成了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及考试,合格率达100%。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以及司法实践方面进行讲授,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依托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不断丰富实践活动,面向不同社会群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联起来”,积极开展贴近时代、贴近需求、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新录用人员全体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我局继续组织新入职公务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意识。

  自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以来,加强对公职律师的锻炼培养力度成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局内已将法律人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深度参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会前讲法等工作,使其积攒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其提供法律咨询的智囊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职责,高度重视减税降费以及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统筹研究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督导落实。牵头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能按照既定路线及时间落实到位。各层级“第一责任人”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纾困解难,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等方面展现和平税务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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