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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落实、一体推进,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审议通过《区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工方案》,把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先后2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专题集体研读讨论。全局开展网上学法、专家讲座、专题培训、每周一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60余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作为重要抓手,全面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牵头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区生态环境局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修订《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各项法治工作。以《全面落实十一个坚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题,紧密结合示范创建迎检工作开展专题讲座,要求全局人员将本轮创建工作作为一次政治大考、法治大考,高度重视、全力准备,充分展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二)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导向,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高效率推进蓝天保卫战。全面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生活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提高区域内空气质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按照《和平区燃气锅炉达标治理工作方案》,召开4场推动会讲解法律法规,多次现场指导督促,完成16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治理;加大机动车监管力度,遥测机动车4783辆次,拦检柴油车2311辆次,固定式监测80万辆次;推动扬尘综合治理,检查扬尘点位1227个次,发现处理问题126个次,现场督促落实整改,对扬尘较大问题同时转办相关责任部门并跟进监管,确保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深化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2022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35.49微克/立方米,空气达标天数273天,同比增加17天,达标天数比例74.8%,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依法高质量落实碧水保卫战。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常态化检查排污口及排水泵站,分析研判污染源头,会同相关部门合力解决水污染问题。依法监管全区149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机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完成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在线监测验收审核,压实排污单位的治污责任。全年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依法高标准开展净土保卫战。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完成区域内土壤污染地块治理,土壤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100%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24小时常态化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对餐饮油烟、施工噪声、医疗污水、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加强非现场执法,使用无人机、污水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快速锁定污染源,固定违法证据,助力开启执法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利用国家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直入现场调查,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2022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人次,检查企业15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处罚金额24.17万元。

完善执法程序。统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组织开展着装规范培训和军事化队列训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探索差异化监管模式,公布《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与《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提供帮扶指导,充分发挥示范激励作用。全面梳理规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检查,以一户一档形式系统归档。

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没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首次违法、积极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空间广泛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推进废旧锅炉整治工作中,创造性地引导企业签订《锅炉低氮改造承诺书》,督促企业自觉整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环境信访工作。

健全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着力点规范环境信访接收受理转办交办处置反馈回头复查全过程,切实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环境信访问题。畅通信、访、网、电、政府交办等信访投诉渠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比复的原则,严厉查处,多方协调,以解决环境问题的实际成效提高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全年各类信访平台受理信访件共计1407件次,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针对重复信访件痛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油烟、噪声专项攻坚行动。拉网式排查全区所有涉油烟餐饮企业,做到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清单化督促新安装(更换)45,清洗396家次成立噪声日查夜巡执法小组,全天候监督施工工地与固定设备噪声扰民问题,指导企业采取降噪措施,对噪声超标、无证夜施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协调化解噪声投诉纠纷,不断推进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保障中、高考期间全区声环境质量,制定《和平区中、高考期间声环境保障方案》,对全区18家在建工地下达专项通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进行保障,保证了全区考试期间声环境质量。

(五)依法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以医疗废水、危险废物、核技术运用排查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119家重点单位进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要求相关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按照整改到位销号的方式逐个消除隐患压实企业环境安全风险主体责任。牵头建设隔离点和封管控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在历次大筛中逐个点位巡查涉疫垃圾处置情况,监督安全转运医疗废物890余吨严防疫情二次污染,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平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风险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事后恢复等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推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现代化。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

全方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广泛运用约谈排污单位负责人、入企解读环保政策法规、组织排污单位专题培训、印发环保宣传册、现场指导安装环保设备等形式,推动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围绕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臭氧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环保普法宣传活动。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与区教育局联合主办和平区小小生态环境局长演讲比赛,扎实做好校园环保宣教活动。全年双微平台发布普法文章、简讯80余篇,举办线下宣传活动20余场,开展送法入企5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破解复杂疑难案件能力不足

基层执法力量专业化水平有限,执法队伍具有法学和环保教育背景的骨干人才不够对复杂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存在取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

二)新媒体普法宣传互动性不强

线上普法宣传以双微平台转发文章为主,缺少专栏、留言回复、知识竞答、投票等互动性强的方式,与读者的交流较少,线上传播力度不够。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为目标导向,以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

(二)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深入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实行分类监管执法

落实权责清单,严格适用《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力度,对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进行差别化执法,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打扰。

(三)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增强普法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形成一批公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成效显著的宣传成果,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携手共建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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