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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04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及和平区关于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本部门依法行政机制体制,规范严明行政执法,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班子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局办公室同时承担法制科职责,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考评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动性,敢抓敢管,在责任追究上真正落实,尤其是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法行为。

(二)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2019年累计考取行政执法证37人,执法人员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坚持积极应诉答复,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以及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规范严明行政执法全过程

严格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案件,遵循公正与公开、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立案以后,由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外出执法时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执法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对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询问及其他行政行为时,留存文字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视音频记录资料,准确记录询问内容。办案过程,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劳动监察在作出纠正和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严格逐级审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前要经过法制审核。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和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等因素,划分违法行为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轻微四个档次,按不同档次确定行政处罚标准。

(四)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局畅通各渠道,通过劳动者举报投诉、主动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上级转办等方式,及时解答劳动者或者企业的问题,将举报信息纳入巡查范围,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及时回复并说明情况,做到对受理的案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2019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36件,协调处理8890、信访等举报投诉743件,追讨工资15.18余万元。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5次,检查企业151家,涉及1.6万名职工。坚持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的桥梁,积极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五)加强机关法治教育宣传

注重加强机关普法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对局党委中心组和全体机关干部的普法教育。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大厅显示屏、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制度,结合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和范围,定期选取经典法律案例,面向局全体干部进行释法说理。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理念、法治理论、法治能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入职的执法人员接受系统培训相对较少,独立办案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办案效率有待提高;人力社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从源头减少违法用工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强化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流程,逐步扩大行政执法覆盖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助力者、推动者,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和平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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