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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防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4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和平区人防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人防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检查、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动我办法治建设工作不断上位,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健全组织、形成制度,强化人防法治建设工作

和平区人防办对人防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机构改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普法责任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切实承担起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同时,成立了区人防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执法自查制度。利用主任办公会、行政例会、全体会等机会,每月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对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组织了考核,参考率达到100%。在组织自学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专业法律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为推动我办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计划、抓好实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题教育,每季度开展1次交流研讨,半年进行1次理论测试,年度进行1次总结,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入脑入心,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变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利用9处基地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目前,我区宣教基地共有10处,总面积达上千平米,工作日全天候向居民义务开放,普及人防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向几万名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普通居民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能力,密切了人民防空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扩大了人民防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的影响力。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成效广受好评。逐步实现人防宣传教育向基本化发展。

(三)深入开展巡回式、广覆盖、全方位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9·26”国际禁毒日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加强组织策划,不断满足社会各方面的法律需求。积极参加全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全年举办集中宣传4次;“七进入”巡回展4次、播放宣传片及电影2部;通过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有奖答题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防空防灾法律法规。

  三、积极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一)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天津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完善学法用法系统功能,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继续依托区依法治区绩效考核系统,组织开展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名,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按照“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办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年内,组织开展联合审批事项6项、联合验收3项。根据机构改革,依据“三定”方案,重新梳理了人防权责清单和职责清单,并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关联。

(三)加强人防工程日常维管巡察。聘请第三方人防工程日常巡管单位,出动人员322人次,对全区361处人防工程安全和消防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37处,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方式抓好隐患排查,经复查,目前37处隐患全部完成整改。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在汛期、元旦、春节等时机,制定下发人防设施检查通知,集中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和警报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及时查处安全隐患,确保人防战备资源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实施行政处罚1项。我办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津和荣项目1-5号地竣工验收阶段,人防建设面积与和平区人防办审批面积不相符。经查,在项目规划阶段,重新调整初步设计方案,未向和平区人防办进行报备和申请变更。该单位违反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对该单位进行罚款2万元。

(五)抓好执法监督平台动态管理。将人防拆除报废审批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管理审批要件、程序、内容等全部上网公示;加每月录入执法检查数据,按照季度上报市办备案。全年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检查数据24条,执法检查率和履职率均达到100%,排名位居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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