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gablogo.png关爱版

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区部署安排,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有力推进民政工作依法开展、健康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对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年检,组织召开2022年度年检工作部署会向区属社会组织发送《和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目前和平区共有222家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应参加2022年度年检社会组织为207家。2023年,已按时参加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191家。二是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对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经过取证调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和平区正佳培训学校、天津和平华英学校、永安医院等15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和平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公告已在和平区政府网公示完毕,实现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依托2022年度年检,组织社会组织签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190余份,推动社会组织将“诚信自律承诺书”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组织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信任和支持。

(二)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民政服务效能。

一是做好殡葬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辖区涉及的小超市、丧葬用品店、菜市场、土特产店等15家丧葬用品店开展了重点检查。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共计31次,出动执法检查93人次,没收纸钱、金元宝等丧葬用品共计341袋,引导丧葬经营者依规合法经营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62次,出动123人次,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3次,参加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检查消防工作1次,参加区人大常委会联合检查《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落实情况1次,总计整改问题隐患70处。协调区城电供电公司、区液化气企业及燃气公司开展电气隐患全覆盖专业性排查3次,协调推进清颐养老院管道燃气改造,有效化解养老机构电气风险。全区养老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管理事故养老服务非法诈骗案件。

(三)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跨省通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严格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解释和落实工作二是简政放权,推进“权限下放”。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全区实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取消民主评议、审批等环节,有效缩短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时间,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效能。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采取日常咨询、专题研究、开展讲座等方式提供与民政业务相关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法治工作服务,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宪法》等专题培训。

(四)提升监督效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平台信息维护、平台依据关联、执法信息上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将社会组织年检、殡葬执法、养老机构违规经营等行政执法情况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共上传行政执法检查40余条。二是发挥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用。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任务,及时回填抽查结果,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提高平台使用率,加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政策及信息,通过多层面、全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民生工作的覆盖面与知晓度,解读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

存在问题

一是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有差距。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单一,完成各项学习贯彻任务多以开会部署、讲座解答等方式开展;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方面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不足。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升。我局受编制紧、人员少的因素影响,平时大家忙于业务,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的意识不强,存在执法程序不够精通,新法适用不够灵活等问题。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意识不足。普法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多以召开讲座、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为主,普法内容多局限于《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对象多集中在单位内部,对社区群众宣传动员不够。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全面落实好中央决策和市、区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政大课堂、支部研讨等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教育培训,拓宽普法渠道及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全体干部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规范监督检查,加强养老机构有序运营。一是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开办流程。按照《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新建养老机构进行审批审查,备案管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规范养老机构监督检查。提升执法监督工作的质量,督导养老机构继续严格落实防控与安全各项要求,联合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确保养老机构漏洞及时堵塞、隐患及时消除、各项安全措施依规有序落实落地。三是严格规范各类养老补贴资金发放。结合《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严格依照制度文件执行发放标准、落实发放程序,加强机构申报审核督查。

    (坚持需求导向,保障救助精准精细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工作,明确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办理期限,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如有公示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延长至45个工作日。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根据临时救助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按照户籍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在各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每月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补足。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突发性、急难型临时性生活救助。对于遭遇特殊严重生活困难、所需金额超出临时救助标准的个案,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转介等手段协调多方共同施救,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三是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规范救助申办程序。依托各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性服务平台,将救助政策、办理流程等事项予以公开,并配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宣传材料,为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事务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