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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区科技局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2021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科技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执行《和平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不留死角,责任传导全覆盖,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加强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法治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区科技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干部网上在线学习等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充实法律知识,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全体干部学法6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网上在线学法活动,参与率达到100%,网上考试全部合格,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形成法治化运行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技项目立项、大额资金支出等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法依规依纪,并主动公开应公开事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理念,有效遏制权力“越线”,坚持开发利用“外脑”,通过引入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区科技局法律顾问,推进落实依法决策,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法律顾问制度执行以来,为区科技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献言献策,较好地防范、降低了相应的法律风险,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

区科技局高度重视答复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三走访”的办理方法,做到办理前走访,全面、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和要求;办理中走访,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办理后走访,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2021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4件,满意率为100%,建议提案内容纳入科技工作整体计划积极推进落实。

二、存在不足

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深入理解并指导工作衔接还不紧密。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的理解还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在科技创新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组织监督检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化政府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服务效能,加大政策法规服务力度,汇聚科技创新发展“智慧”,提升科技服务工作实效,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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