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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1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是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的实现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领导

我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列入局年初重点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各项执法工作,落实局学法、用法、执法工作责任制,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落实权责清单。2018年以来,我区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并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综〔201758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津财综〔201799号)文件精神,从区实际情况和具体职能出发,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要求。

(二)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及“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音像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在面临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时,要求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建立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多年来我区一直实行罚缴分离、收缴分离,全区涉及有罚没收入的单位均执行罚缴分离、收缴分离的相关规定,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由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由交款人直接缴到财政汇缴专户,实行罚缴、收缴分离。执收、执罚所需经费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在行政执法机关经费安排上不与处罚金额挂钩,且行政执法部门公用经费标准高,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财政监督检查

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01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9月开始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共涉及三个单位:天津隆盛达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天津市和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事业单位、企业、代理记账机构等不同企业性质开展专项检查,并在查前查后进行文书公示公开。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局内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局内干部进行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工作。

三、存在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秩序,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我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后,发现依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主动执法意识不足。由于我局执法对象多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执法检查工作往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后进行,而没有主动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履职尽责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仍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涉及法律知识繁多,行政执法人员对自身工作板块涉及文件往往更为熟悉,需提高全面业务素质与执法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为实现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狠抓落实,有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力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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