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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区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职权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二、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时将《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列入重点专项规划,由区司法局牵头进行编制。组织开展“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积极筹划“十四五”规划项目。组织开展了“奋进新时代、建言‘十四五’——我为和平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汇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在此基础上,充分吸纳前期各重大调研课题和专项规划的成果,参考借鉴建言献策活动的意见建议,起草了和平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文本,进行多轮研究修改,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并原则通过,认真对标对表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对我区《规划纲要(草案)》文本重点内容表述进行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持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现行准入管理机制对接,出台《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与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应关系表的通知》(和平发改〔20218号),按照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许可准入事项,逐项对应事权层级,保留区级事权层级项目,明确职权名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初审)部门、准入后监管部门,并在和平政务网上予以公示。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对《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应关系表》实施动态调整,确保囊括我区全部准入环节审批事项。

四、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先后组织召开2次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汇报会、多次重点工作研讨推动会。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和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和平区落实信用门户网站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度》,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开展政务诚信指标评价夯实全区各部门诚信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进我区整体信用工作上水平,注销清理8家重错码单位;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413万余条,新增归集社保、纳税、公积金、知识产权等7类特定信用信息;“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归集“双公示”信息2.7万余条,归集公示信用承诺书6万余份,覆盖率达178%;建立覆盖医疗机构、体育行业、文化旅游等14个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就医、购药、法律援助等18个领域开展“信易+”创新应用;开展信用修复、信用数据归集、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十余次,为400余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助力企业便捷融资,1-10月份天津“信易贷”平台向我区市场主体发放信用贷款11.09亿元,有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主题宣传,召开耀华小学、万通中心专场社会信用体系共建活动,印制发放《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品1万余份;组织开展诚信案例征集评选,选送的“钥匙阿姨——兰长燕”守信个人案例入选全市“一言立信·诚铸津门”优秀案例。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目前,区发展改革委有执法人员2名,相关执法设施配套齐全,严格落实“亮证执法”,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截至11月底,我委对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现场检查2次,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储备粮进行质量抽检2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制度和操作规程,经查,我区储备粮数量、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管理规范,能够保证应急状态下物资的有效调度和供应,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储备粮保障工作,严格执行轮换计划,轮换工作规范。对纳入粮油统计系统企业进行了9次现场检查,针对粮食统计台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对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点现场巡察2次,巡查重点为农副产品监测商品价格及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我委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归集工作,全面及时对执法信息进行整理,认真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强化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六、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我委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范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深入研讨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实做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我委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作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委学法守法用法,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七、主要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委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扩充,以满足更加深入、细致的执法工作需求。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落实。

(二)强化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联合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能。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做好长效落实工作,推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三)继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持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现行准入管理机制对接,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对《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应关系表》实施新一轮动态调整,确保囊括我区全部准入环节审批事项。

(四)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营造全委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法治氛围,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五)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确保无政府重大失信事件或者无两年内媒体曝光的政府重大失信事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防止发生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大力推进和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践诺、诚信文明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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