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将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相关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天津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行政审批目录对应关系表》,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与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应关系表》(征求意见稿)进行事项梳理,实现一单尽列,清单之外“非禁即入、非禁即准”。

(二)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平区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和价格法等文件要求,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了粮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和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归集全面性、及时性的重要意义,认真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强化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不断将我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和平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和平区2020年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安排》《和平区区域信用状况监测指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政务诚信重点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将政府诚信建设纳入诚信建设考核指标,并加大考评分值,进一步夯实全区各部门诚信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文化建设,以“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为重点,先后走进社区、学校和商贸企业开展信用知识专场宣讲,在滨江道等繁华地区户外大屏幕播放诚信宣传片,进一步提高公众诚信意识。自20197月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以来,共归集自有数据及市平台推送数据近257万条,其中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2.1万余条,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530家,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登载诚信宣传信息942条。

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我委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做到“五个一”,推动把法律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支持区政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委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三)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将各项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2020年,我委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行政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委刚经过机构改革及科室人员变动,现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经验有待进一步丰富,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加强监管、提高效能,落实“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长效落实,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二)继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全面梳理市场准入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情况,对我区准入事项进行对标对表,确保清单之外“非禁即入、非禁即准”。

(三)抓好第一人责任责任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构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平区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全面记录本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失信行为,确保无政府重大失信事件或者无两年内媒体曝光的政府重大失信事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大力推进和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践诺、诚信文明的浓厚氛围。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保障。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