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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区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强化守法普法为执法手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执法质量,现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总体建设情况

支队在聚焦主题教育,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宪法意识,在推动宪法实施的精神指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委"七议"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队行政主官是述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精准研判火灾形势,聚焦重点领域风险,牵头制定落实火灾防范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支队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双随机”监督抽查、联合执法、交叉互查、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18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培训、考核获得执法资格,并选取8名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基层队站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探索“防消联勤”新模式,提高执法效能。2023年以来,支队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坚决惩治各类违法和火灾隐患,共检查单位1926家次,督改火灾隐患314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06份,对42家单位实施了三停,44家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39份,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家,有力震慑了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进执法正规化建设

支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对社会单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公布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结果。每周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并通过信用网站依法公开,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接受社会监督。支队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力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人,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25%,对行政处罚、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执行、火灾事故认定等执法行为在呈请审批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支队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类执法活动严明、公正,所有行政执法活动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流转,制作、生成各类执法文书,执法纸质案卷齐全,由专人负责管理,集中存放,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全体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于检查结束后将执法音像视频信息传输存储至移动执法终端,全面系统归档保存。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及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了消防执法数据资料的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罚教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现场即可改正的隐患,采取现场督改的形式就地整改,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支队严格执行双人监督执法的模式,每次监督执法均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是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并要求签字按手印。为切实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支队每月对执法质量情况进行自查考评,通报考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总队每季度对支队执法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各支大队的执法考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落后的进行约谈。为更好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效能,支队建立了"询问室",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执法规范性、严肃性。

(三)利用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守法

民守法是支队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依靠会前学法、邀请司法行政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支队全体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023年支队坚持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来对开展普法教育一次,分别从治安、民事常见纠纷案例、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和单位常见犯罪开展普法教育,有效的强化了干部、消防员、文员的法律意识;二是结合消防执法体制改革,支队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全区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辖区企业开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二、2024年推进工作安排

支队将继续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加大全体指战员普法工作力度,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继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双人监督执法的模式,开展每年每月度执法考评,注重执法信息的保存,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确保所有的重大的监督执法审批流程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落实全体干部、辅助执法文员学法用法制度,鼓励干部、文员参加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常态化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推进宪法学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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