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gablogo.png关爱版

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执法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有效促进消防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现对2022年支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支队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党内法规宣传,突出宣传,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载体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安全执法的案例成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使全体人员了解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支队认真落实党委“七议”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行政主官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掌握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风险,牵头制定落实火灾防范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联系点火灾防范工作指导,亲自了解联系点辖区火灾形势、亲自带队开展防火检查、亲自督导火灾隐患整改。支队党委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火灾防控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精准施策、科学防范,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2022年以来,支队严格按照 “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精准施策、尽锐出兵,全面打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共检查单位1057家次,督改隐患118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76份,对16单位实施了三停,20家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7份,处罚金额146.22万元,行政拘留4人,有力震慑了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执法正规化建设

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执法主体素质。制定学习和授课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支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对于3万元及以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重大火灾隐患认定销案等情形,严格进行审批、审核和集体议案。在询问、告知、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的录音录像。为更好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效能,支队建立了“询问室”,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执法规范性 、严肃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在明显位置公示受理范围、法律依据、申请流程、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方式,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监督和舆论监督,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更透明的社会监督促公正的监督执法。

(二)全面推行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手段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开展公众聚集场在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单位等三类信用承诺,逐步将信用承诺情况在信用中国(天津)平台进行公示,以此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养老机构等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不履行信用承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监管。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支队党委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组织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加强了对执法岗位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同时,支队党委时刻紧盯重点廉政风险领域和岗位,开展了消防执法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廉政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等活动,找准突出问题,完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支队还通过上门走访服务、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举报箱、公开廉政举报电话等方式,开诚布公纳谏,使消防工作真正成为廉政工程。

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社会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个别社会单位及个人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识有待提高,使得本应履行的“主体行为”成为需要消防救援机构替代推动的“被动行为”,不仅削弱了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而且使得原本有限的消防力量被大量消耗,造成消防监督执法效能不高。

()消防监管任务与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发展不成正比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都赋予给了消防救援机构,这种全过程全覆盖全责任的监督管理模式所带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压力,致使现有的消防救援体制及人员编制力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 消防监督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消防执法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执法工作量呈现迅猛递增的势头,而且执法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越来越高。消防机构一方面处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中,另一方面又难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系统性、专业性、集中性的培训较少, 整体的执法队伍工作水平以及知识结构都需要进一步地提升。

四、2023年推进工作安排

(一)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消防监管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实现以消防救援机构为中心,加强各行业系统之间的互动性、回应性,形成各组织机构间的相互协同、共同治理的监管模式。同时,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做好“双公示”、监督检查、诚信宣传等数据信息的上报。联合区诚信办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力度。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信用+”试点建设,与应急、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联合出台机制或措施,进一步对不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象、内容、频次、方式和实施程序进行细化,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责任牵引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坚持抓执法主体建设,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把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消防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压舱石”,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同时,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分级、分批和分专业、分岗位办好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班,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视频讲座,加大消防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 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

(三)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程序

加强对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和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消防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做到程序到位, 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 依据充分, 裁量公正,使每一项消防监督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树立消防监督的法律权威。

(四)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社会职业培训、科普、普法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搭建移动与固定、网上与网下、培训与自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平台;针对不同人群的年龄特点、职业特点,特别是受火灾威胁大的社会弱势群体、火灾高发行业等重点人群,量身定做融针对性、实用性、体验性、趣味性于一体、获取便利、易学易会的消防宣传教育产品,使消防安全知识的供应充分满足社会主体的需求,全面提升社会公众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法治意识。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