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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0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和平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实施方案》,我分局对《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自评自查,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2019年我分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19年分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和分局行政职能的调整,配合市局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对权责清单更新公示,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信息,做到区与区之间在同一执法领域内同一事项的职权信息表述基本一致,与权责清单建立对应关系。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19年至今共作出3个行政处罚定,均已在作出之日起7日内在市局务网进行公开。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对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使用市局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执行市局的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及行政执法案卷的内容、标准。二是配备音像执法记录设备。结合实际执法工作需要,分局二楼接待大厅为执法场所,配备了360度无死角摄像头,按照每4名执法人员备1套执法音像录设备的要求,分局购买了执法记录仪。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强化记录实效。按照市局工作要求,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建设。按照市局及区法制办要求,按照“查处与审核”分离的原则,在分局综合业务科中选取1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的兼职法制审核人员,以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二是提高法制审核水平。积极参加市局及区政府组织的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执行市局明确的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2019年至今,共立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3件次,作出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5.全面落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机制。2019年至今,共接到市局转举报案件3件次,通过场踏勘、调阅历史档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均已将调查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按照市司法局的整体要求,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做好执法证件申领注册培训考试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收集、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及市局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按要求积极推进执法证件制作工作。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分局按照《和平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要求,认真研究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坚持“三走访”的办理方法,切实把建议提案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件,会办1,答复满率100%。二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足,法制宣传教育不够多样,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上有所差距。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没有工作特色和亮点,相关配套制度还有待完善。下一步,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分局法治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按照工作标准,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创新意识,抓出工作亮点和特色,突出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的培训。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核发,对涉及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涉及我分局的各项审议意见,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度。四是针对年度法治建设专项工作,及时就重要指示批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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