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的相关工作要求,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14部行政法规在全市贯彻实施,按照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商请对照国务院令第764号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函》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涉及国务院令第764号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经认真梳理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全区涉及国务院令第764号内容的规范性文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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