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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关于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1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办工作安排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依据天津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关于商请就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提清理意见建议的函》指示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各部门梳理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全区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0件,提出清理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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