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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经常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发布者:区财政局

公安和平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转移支付额度的通知》(津财预〔202265号)、《关于明确2023年经常性结算补助资金来源的通知》(津财预〔202268号)文件,现将2023年经常性结算补助资金调整下达至你单位,用于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此次下达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55

(此件主动公开)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分配单位

合计

公安和平分局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金额

11188

7800

2123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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